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那么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申请登记的住所由所在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登记注册。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准备其他登记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按《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营业执照。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咨询后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