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根据《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2016-2020)》,结合我省农机化发展实际,编制《安徽省“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全省农机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农委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农机化事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我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抵御自然灾害、发展农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装备总量快速增长。大力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复式联合作业机械,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2015年底,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580万千瓦,比2010年底增长21.6%。拥有各类拖拉机236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2万台,同比增长76.5%;联合收割机17.4万台,同比增长70.5%;水稻种植机械3万台,同比增加1.3倍;深松机1.3万台,同比增加5.5倍;谷物烘干机6494台,同比增加2.8倍;秸秆捡拾打捆机3841台,同比增加20倍。
(二)农机作业水平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向全程机械化迈进。201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6%,比2010年提高10.8个百分点。其中: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8%,率先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到42.8%,玉米机播和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2.8%和75.1%。主要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饲料加工、兽药生产、家禽孵化已实现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林果业(果桑茶)、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水平稳步提升。
(三)农机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政策实施效果明显。“十二五”期间,我省共落实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6亿元(其中省购机补贴资金0.7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近2.5倍。补贴各类农机具81.4万台,受益农民55.1万户,拉动农民投入137.1亿元。对农业机耕和排灌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拖拉机、收割机免征车船税,稳步推进农机保险业务。多项惠农政策的实施,为提升产业、助民增收、拉动内需、促进农机工业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新机具新技术应用范围逐年扩大。把主攻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为科研推广工作重点,加强政产学研推结合,联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农机企业,以示范基地为载体,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为依托,为先进农机化科技成果转化开辟“快捷通道”,并获得多项科研成果和科技奖励。初步形成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工作机制,建设了一批部、省级农机化示范区和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小麦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种植、油菜和玉米机械化收获、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取得新突破,谷物烘干、高效植保等机械化技术取得重大进展,山区机械化、设施农业机械化稳步推进,新机具新技术应用范围逐年扩大。
(五)农机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机执法队伍素质,公开办事程序,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和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全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逐年提高,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体下降,未发生道路外重特大农机事故,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创建省级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42个,其中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29个。
(六)农机试验鉴定能力进一步增强,质量监督稳步推进。2015年底,省级农机鉴定部门实验室面积达到3900平方米,拥有检测仪器设备388台套;通过省级计量认证152项、授权认可25项,设立在我省的农业部排灌机械检测中心通过部级计量认证29项;通过部级农机试验鉴定能力认定7项、省级135项,具备了农业机械分类中十三大类农机具的检测鉴定能力。农机质量监督工作稳步推进,部、省级农机产品获证后监督检查和质量调查频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投诉结案率达到100%。
(七)农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底,全省共有农机化技术学校75所,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79个,其中48个培训机构承担了“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围绕“三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共培训农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农机操作人员130余万人次。省属两所农机中等职业学校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创新办学模式,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招生、就业和学校发展,共为社会培养了各类技术人才5314人,其中涉农专业1121人。
(八)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进一步发展,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5年底,全省已登记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3448个,比2010年增加2.9倍;创建部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3个、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87个,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41.8万个。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553亿元,同比增长61.8%。农机作业服务进一步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和经营效益稳步提高,推进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和作业市场不断完善。
二、“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与趋势
“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机化的发展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又面临着多种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同时还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
(一)发展机遇
1.“四化同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农机化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央强调,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支撑。只有加快研发与装备绿色高效安全节能的中高端农业机械,不断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农、林、牧、渔业等生产全面机械化,才能有效解放生产力,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机化是“四化”同步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2.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实施,为农机化提供了全新的发展平台。“十三五”期间,“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打造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促进中部崛起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等一系列国家战略将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制定的“4105”行动计划、加快皖北地区发展、合肥经济圈建设等区域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措施将进一步落实。这些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实施,将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必将为农机化发展提供全新的发展平台,农机化必将大有作为,“农机热”将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升温。
3.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完善,为农机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明确了依法依规推进农机化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十二五”期间国家出台的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强化,国家对农机化的投入规模将大幅度增加,各项财税、金融、保险政策日趋完善,政策惠农面越来越广,从政策和资金上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的快速发展,为农机化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力。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进程中,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能有效弥补基层农机化管理和服务的薄弱环节,带动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同时,在安全监管、机械维修保养、跨区作业等领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序推进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将会继续快速发展,必将为农机化的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二)面临挑战
1.农机化投入不足。机耕道路、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能适应农机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以及信息化等资金依然有限。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力度与农民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地方财政对农机化资金投入依然不足,吸引社会资本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投入不明显,农机化投入不足的短板依然突出。
2.农机化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为农机化区域发展不平衡和领域发展不平衡。皖北旱作区与皖南水田区、平原地区与丘陵山区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粮食作物生产与经济作物生产、种植业与养殖业存在领域发展不平衡,小麦生产已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正在加速发展,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还处于推进阶段,畜禽养殖设施设备还不能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机化科技创新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高层次、高技能农机人才数量不足,培养渠道不畅。农机生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原始创新匮乏,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研投入少,核心技术竞争力不强。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型农机装备研发和应用水平还比较低,复式作业、智能化、信息化等技术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4.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薄弱。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和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能力不能适应农机化发展的需要。基层体制不顺,农机人才匮乏、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机化基础设施薄弱,保障措施不力,改善设施和引进先进推广设备面临困难。
(三)趋势特征
1.从作业领域看,农机化发展将向全程全面推进。随着我省农机化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小麦精量播种、玉米机械化收获、水稻机械化种植将加速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农机化将由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推进,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种植业向养殖业、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设施农业、林果业(果桑茶)、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将得到全面发展。
2.从装备水平看,农机化发展将向高质高效升级。适应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提高农机化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的突破与集成,探索完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技术路线和发展模式。更加注重后续服务,升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降低农机作业和维护成本。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多功能农业机械和复式作业机具,加快动力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更新换代,推动农机化向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3.从管理模式看,农机化发展将向法治化规范化转变。随着依法行政进程加快,农机系统将更加自觉地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断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培训教育、信息化等向法治化和规范化转变。
4.从服务方式看,农机化发展将向专业化规模化提升。随着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农业区域化布局特征更加明显,农业专业化分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迅速发展,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向设施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方向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要求农机化服务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满足需求,农机化服务将由简单的市场化向专业化、规模化提升。
三、“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线,以服务现代农业、推动全程全面机械化进程为目标,以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农机农艺农信融合为抓手,全面落实惠农强农富农政策,推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农机装备、作业水平和服务组织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型升级,促进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现代生态农业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发展。创新是农机化发展的首要动力,是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必由之路。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引导两端发力,全方位推进农机化生产方式、组织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方式创新。大力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开展农机化技术需求和科研重点的调研论证,加强国内外农机化技术交流,破解农机化发展的瓶颈制约和关键技术难题,把创新驱动作为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2.坚持协调发展。协调是农机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全程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必须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状况、经济条件、种植习惯、耕作制度等客观要求,确定不同的发展重点、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着力解决作物间、地区间、行业间机械化发展不平衡和机械增长与利用效率、使用效益不协调的问题。
3.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必须转变传统的资源利用方式,着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械化技术,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旧机械。配合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加快节水灌溉、精准施药、定位施肥、秸秆收集、残膜回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粪便处理等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挖掘节种节肥节药节水潜力。加快普及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耕作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4.坚持开放发展。开放是农机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手段。努力构建部门协作、造用结合、机艺融合、开放发展的新格局。主动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加强机耕道路、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条件建设。加强与育种、土肥、农艺等科研推广机构紧密协作,实现农机作业、作物品种、栽培模式相互适应、深度融合,形成全程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和技术体系。积极配合“一带一路”等对外合作战略的实施,引导支持农机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加强国外先进农业机械研发与制造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提高我省现代农机装备有效供给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5.坚持共享发展。共享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出发点,也是农机化发展的落脚点。要进一步完善购机补贴、作业补贴、抵押贷款、政策性保险、融资租赁等农机化扶持政策,让购机用机农民更多受益。积极推进农机作业市场、维修市场、流通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提高农机推广、监理、鉴定、培训、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便民利民。培育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引导其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带动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实现互利共赢。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经营,延长产业链和服务链,提高发展效益,让更多农民分享农机化发展成果。
四、“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其中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取得重大突破,设施农业、林果业(果桑茶)、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全面发展,初步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结构布局合理、全程全面推进、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区域协调共进的农机化发展新格局。
——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7000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32万台以上,联合收获机达到20万台以上,水稻种植机械达到4.5万台以上,高效植保机械、粮食烘干设备、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等保有量显著增长。
——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6%以上,其中:播种环节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其中:种植环节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
——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其中:收获环节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
——经济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其中:油菜播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率分别达到40%、60%以上,花生播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率分别达到60%、40%以上。
——设施农业、林果业(果桑茶)、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
——农机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达到75%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
——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4500个以上,全省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7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发挥农机化的基础作用,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撑。巩固提高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推广复式联合作业,大力实施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作业,集成应用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节水灌溉、粮食烘干等机械化技术。根据地域优势、种植模式和农机化特点,确立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分作物分区域建成一批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区(县),促进我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快速发展。
2.围绕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按照全面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战略要求,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机企业,组织科研攻关,开展试验示范,完善技术路线,突破经济作物薄弱生产环节机械化。推动油菜、花生、棉花等主要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推广应用油菜、花生机械化播种和收获技术,开展棉花机械化收获技术试验研究,推进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快速发展。
3.围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提升设施农业和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按照建设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加快发展蔬菜生产、高效水产养殖和规模畜禽养殖,着力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建立和完善设施农业政策支持体系和投入保障体系,支持设施农业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快推进先进适用的设施装备应用和升级。加快推进山区农机化发展,促进林果业(果桑茶)、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全面发展。
4.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机装备与技术水平。推动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机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加大农机装备研发创新力度,提高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生产“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的中高端农机装备,有效提高中高端农机装备供给水平。加强政产学研推协作,合力攻关,突破关键生产环节农机化技术瓶颈制约,提升农机装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水平。
5.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农机农艺农信融合水平。完善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工作会商和协作机制,做好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资金整合、项目安排、工作协调、技术研究等各项工作,推进农机农艺农信深度融合,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以粮油等大宗作物生产为重点,建设一批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大院),率先解决好小麦、水稻、玉米、油菜等重点作物生产和秸秆机械化还田、高效植保等关键生产环节的农机农艺农信融合问题。制定科学合理、农机农艺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生产标准,推广适合机械化作业的作物品种和种植模式,推进农机作业标准化,为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
6.围绕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农机化科技创新水平。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科研院校参与,政产学研推有机结合的农机化科技创新体系,落实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与农机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长期协作,发挥高等院校在农业机械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科学实验与知识创新、专业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依托农机推广机构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新产品的研发与中试,为行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共性技术和创新平台支撑。加快培育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完善技术转移机制,推动企业提升研发能力。
7.围绕增强农业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基层农机推广队伍素质,完善制度措施,创新推广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全省农机“三率”水平的提高。加强省级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农机地方标准的制订,加大对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打击力度,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推进省属两所农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模式创新,加快安徽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步伐,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完善“农机通”、“农机安全监管与服务”、“农机化生产指挥调度与远程作业质量监控”平台,提升农机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引导农机制造企业建立电商平台,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
8.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培育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鼓励流转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引导其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社会化服务。继续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培育壮大一批管理规范、规模适度、服务能力强的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推进农机化大数据在机械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的应用,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效率。
五、区域发展重点
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突出重点的要求,紧密结合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机化产业布局,协调推进不同区域农机化发展。
(一)皖北平原地区
皖北平原地区重点巩固提高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质量和效益,全力提升玉米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实现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花生、薯类、大豆收获环节机械化发展,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大力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多功能农业机械和复式作业机具,提高大型农业机械使用效率,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大力推广灭茬旋耕整地、深松整地、精量播种、高效植保、粮食烘干、秸秆还田、节水灌溉等农机化技术。
(二)江淮丘陵地区
江淮丘陵地区重点发展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突破水稻机械种植和稻茬麦机播瓶颈。选择适应机械直播的油菜品种,加大油菜机械化播种技术、田间管理技术、收获技术、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油菜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花生、棉花收获环节机械化发展,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加快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大力发展水稻种植机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粮食烘干设备、高效植保机械,加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
(三)皖南和大别山区
皖南和大别山区重点推动以茶叶为主要代表的山区特色产品生产和初加工机械化发展,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加快适应性强、轻便耐用、节能环保的中小型机械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逐步探索形成适应山区、具有特色、适合优势特色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的农机化技术体系,推进茶叶机采和茶园中耕、山核桃和板栗机械化采摘、竹园机械化管理和毛竹初加工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扩大茶园全程机械化管理、山核桃脱蒲、板栗剥苞、高山蔬菜生产以及冷藏保鲜等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规模。
六、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实施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工程。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大力发展水稻种植、秸秆综合利用、粮食烘干和高效植保等大中型、高性能、复式联合作业机械,加快动力机械、收获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更新换代。建立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提升小麦机播、玉米机收、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推进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促进设施农业、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技术研发创新力度,加强农机农艺农信融合,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我省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实施以下农机化重大项目:
——农机化示范县创建项目。突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山特产品机械化生产加工、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新型农机装备与技术等示范重点,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在示范县核心区实现农作物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全程机械化。
——农机化新技术示范项目。建立各类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和技术应用测报点,重点示范推广水稻机械化种植、玉米机械化收获、油菜机械化播种及收获、秸秆机械化还田、农作物产地烘干、节水灌溉、高效植保、畜禽无害化及粪便处理、设施农业以及山区特色产品生产、加工机械化技术。开展技术集成示范,实行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和整建制推进,扩大示范带动效应。深化农机农艺农信融合途径,坚持农机农艺农信示范区同建、培训班同办、检查验收同步,以示范项目为载体,完善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
——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农机推广机构建设、安全监理装备条件改善、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农机试验基地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配置必要的农机化服务装备,逐步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硬实力。充实队伍力量,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区域间交流学习,提升农机推广、监理、鉴定、培训等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服务能力。
——农机装备结构优化项目。落实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推进农机装备转型升级,淘汰老旧落后农业机械,推动农业生产向绿色、生态、节能、环保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升设施装备,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和复式作业机具,分区域重点推进适应当地农机化生产的各类农业机械。
——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项目。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工作重心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延伸,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到2020年,部、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覆盖面达到80%以上。
——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项目。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建设机库、棚、场、烘干中心等基础设施,购置生产、经营、维修设备,建设1000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大院)。鼓励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探索新型服务方式,开展服务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交流等,不断增强新型农机经营和服务主体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加强农机维修网点服务能力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法律法规保障,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
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促进全省农机化发展的意识。加快地方性法规建设,修改和完善《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提高其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使农机化管理工作继续朝着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二)完善政策扶持措施,建立农机化投入机制
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敞开补贴,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政策。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完善相关信贷政策,推广农机购置信贷、保险等业务。推进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各项农机化保障和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推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化投入机制,多渠道争取政府支持,依法落实财政对农机化的投入。重点实施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工程,推进农机化示范县建设、新技术示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等项目落实。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逐步提高对机耕道路、机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机化人才支撑
加强农机化管理人才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的农机化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培养农机手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造就一支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有技能、会经营、思想业务过硬的农机化产业大军,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农机化发展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对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农机化信息宣传机制,有效整合传播资源。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等功能,进一步扩大网络影响力。引导舆论传播,积极传递农机正能量,营造有利于农机化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农机化监督考核
做好本规划与当地农机化发展规划的衔接,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和量化目标任务,并纳入年度农机化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建立完善农机化绩效评价机制,适时组织对农机化重大工程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后续扶持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激励与约束作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农机化发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把农机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努力推动全省农机化全面、科学、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