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通过市政府批复,发布实施。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马鞍山市将继续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的要求,确保新建高标准农田44.15万亩。经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提升 1 个等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亩均提高近 100 公斤,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确保补充耕地6.52万亩,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5.21万亩,损毁土地复垦补充耕地0.34万亩,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0.97万亩。
大力实施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0.61 万亩,城镇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搭建美丽乡村建设落地平台,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1.19万亩。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政策,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0.53万亩,积极开展生产建设新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0.93万亩。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补充耕地数量。开发规模1.0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