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岸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提高我区水污染防治能力,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7年,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围绕《江岸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2016—2020年)》,从工业废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湖泊河流水质改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四方面展开。由区人民政府对水环境质量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街道统筹本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合力推进、协调配合,公众广泛参与,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2017年项目计划安排
(一)生活污水治理
1.建设渠综合整治,总投资0.5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按规划形成建设渠(幸福街—后湖泵站)1.57公里。目前,该项目正在编制修规,计划2017年启动项目相关工作。
2.岱山渠改造工程,总投资0.5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宽并整治渠道约1.4公里,起点为汉黄路,止点建设渠,以解决十大家明渠及上游丹水池排水通道问题。目前,该项目正在编制项目建议书。
3.百步亭路(第三通道)排水工程,按照最新排水标准,百步亭路作为解放大道排水系统第三通道,建设总长4000米,总投资1.12亿元。第一段(解放大道—兴业路),长1000米,投资0.22亿元,由我区承担,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5月完工;第二段(兴业路—景秀街),该路段已形成,该项目已列入2017年区级城建计划,项目建设内容为按规划形成百步亭路(兴业路—景秀街)道排工程,增加5×2箱涵1500米,计划2018年5月完工;第三段(和谐大道—岱山渠),长1200米,投资0.3亿元,该路段道排工程由地产集团建设,江岸区将配合尽快实施。
4.北堤泵站工程,总投资2.051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涝流量Q=35立方米/秒泵站一座。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谌家矶地区的排涝防灾水平。计划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5月完工通水。
5.黄浦路泵站及进出管涵工程,总投资2.9045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涝流量Q=32立方米/秒泵站一座。计划2017年5月完工通水。
6.幸福垸临时泵站及进出管涵工程,总投资1.1015亿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涝流量Q=15立方米/秒临时泵站一座。该项目纳入PPP范畴予以推进,正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7.排水能力提标项目。主要项目包括启动雨污分流及排污干管建设,减少入渠污水量,从源头控制黑臭水体;老旧城区排水干管提标项目,进一步完善干管收集系统,使黄浦路泵站充分发挥效益,提升老城区排水标准;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力争2020年达到国家要求的行政区域20%,实现海绵城市的标准。
8.加大分流区建设,治理黑臭水体。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人民政府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区域内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全面改善辖区内水环境现状。2017—2018年期间,拟投入资金2.0亿元,对辖区内现状黑臭水体进行集中整治。包括谌家矶地区明渠沿线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长江、府河、朱家河、新河江岸段雨污排口的集中整治;探讨初期雨水处理技术路线,减少湖泊港渠的面源污染。
(二)湖泊水质达标
实行水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内鲩子湖、塔子湖两个湖泊水质状况的监测和评价。鲩子湖经前期综合治理2017年进入长效维护阶段。抓紧研究塔子湖水质提升方案,并予以实施。
(三)工业污染防治
1.加强排污许可管理。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强化排污许可与环境质量管理目标、排污权交易、总量减排等制度措施的有效衔接。2017年按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推进建设江岸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并实现与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联通。
2.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查,重点打击私设暗管违法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3.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工业企业。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尤其是危化企业。梳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造纸、小制革、小印染等“十小”企业。
(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完善堤角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加强堤内江北快速通道建设的环境保护监察,防止污水流入水源保护区;建设防护栏、护岸林、水源涵养林、生态围栏等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船舶进入,禁止种植、养殖、垂钓和游泳等行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水环境质量改善责任意识,全面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
1.进一步明确湖泊、河流等水体保护目标,制定达标或稳定达标方案,实行水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目标考核,落实防治措施、达标时限和责任部门。
2.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将工业、生活、移动源等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排放总量调查范围,开展重点行业或重点源调查工作,摸清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3.健全环境机构,提高环境监测、监管、应急能力,特别要加强府河岱山大桥、朱家河口断面监测工作,提高预警能力。完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实现对水环境违法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配合。
(二)建管并重,注重协调,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1.科学规划,注重衔接,超前实施。在土地利用、项目引进中,充分考虑水环境的承载和处理能力,综合考虑道排工程和市政路网建设衔接,科学施工;
2.加快推进“三旧”改造进度,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征收拆迁工作;
3.加紧与各市级平台的沟通协调。
(三)突出重点,强化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
1.重点研究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黄孝河明渠改造和塔子湖水质提升工作,细化安排;
2.加大投入,重点支持污水集中处理、污染源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环保产业、水环境领域科研等项目和工作;
3.强化信息公开,环境质量公开、水污染状况公开、重点企业排污信息公开,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按各自职责积极化解群众水环境污染投诉问题,保障公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