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地方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在浙江湖州市发布。3月20日,浙江省湖州市出台《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标志着我国首个地方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发布实施。绿色矿山是指什么意思?
《规范》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及资源环境、企业管理、认定与监管要求。《规范》规定,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既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将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承受范围内,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山,具有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企业社区和谐化的特点。
《规范》要求,在资源利用方面,绿色矿山的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不低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指标,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矿区应建有截排水系统,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实行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方面,矿山粉尘达标排放,矿山粉尘浓度小于等于1毫克/立方米,矿区大气环境、矿区和矿界周围噪声排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开采区、加工区、运输系统、办公区、生活区和码头实现洁化、绿化、美化,绿化覆盖率达到可覆盖区域面积的80%以上;闭坑验收时,边坡治理率达到100%。
据悉,湖州市近年来积极探索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成率达84%。
知识拓展:国家绿色矿山标准
(1)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不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采矿,且矿山开采没有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影响和破坏。
(2)矿山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保护方案。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产方式。
(4)矿山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有一定的处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
(5)闭坑矿山应实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