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热点。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成为房、土两税税源增加的重要原因。南京市为了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缴纳标准,特制定了土地使用税税率表,如下:
区域 |
土地等级 |
范围 |
年税额 |
市区 |
一类 |
核心城区:东至明陵路—苜蓿园大街—光华路—大明路—宁铜铁路,南至应天大街,西至郑和中路—漓江路—浦江路—燕山路——燕山东路,北至南京西站铁路—南京站铁路—红山路—龙蟠路—北安门北街—沿城墙至中山门以内 |
10 |
二类 |
一类土地以外,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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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
江南市区:除一、二类以外地区(含八卦洲、江心洲)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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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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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工业开发区(现六合区的西厂门、山潘、卸甲甸、葛塘、长芦,包括化工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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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二类 |
东山街道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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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三类 |
除市区二类以外的区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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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三类 |
江浦、泰山、顶山、沿江、盘城、汤泉、桥林街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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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四类 |
除市区三类以外的区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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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 |
市区三类 |
雄州、龙池街道及六合经济开发区 |
5 |
市区四类 |
除市区三类以外的区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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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 |
一等 |
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 |
3 |
二等 |
其余建制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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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 |
一等 |
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 |
3 |
二等 |
其余建制镇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