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近期,笔者在湖北省宜城市调研时发现,宜城市的土地流转率略有回调,不少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并不强,观望情绪较重。主要原因在于:流转收益没有与经济发展形成联动机制,部分农民存在较高的土地增值预期。近年来,国家接连出台农业优惠政策,从总体看,耕地的实际收益在逐年提高,但按照流转合同规定,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是固定的,导致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
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但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顾虑重重,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农民观念落后和素质不高。土地流转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欲速则不达。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要准确定位,顺势而为。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因势利导。作为土地流转政策的执行者,政府应做好规划引导、制度完善、舆论宣传等工作,切不可“拔苗助长”。二是严格监管。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坚持“自愿平等,价格公道、互利双赢”的基本原则,要对流转过程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现象加强监督。三是管控风险。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农民“失地”和“失业”的双重风险,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