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省农业机械化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围绕建设广东特色现代农业强省的要求,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服务大局,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管理、补齐短板,壮大主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省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巩固提高我省水稻生产机械化能力,逐步提升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协调推进畜牧业、产后初加工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突破70%,甘蔗生产机械化有明显进步,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30万亩。
重点做好以下十二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深入贯彻农业部“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阶段性工作思路,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完善、实施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开展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结转结余情况的摸查,实现补贴资金“两年动态紧平衡”,协调省财政厅对2016年度及以前的结余资金进行适当调整。启用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实现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覆盖。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违规事件查处,组织一到两次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加强绩效管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绩效管理考核。统筹安排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争取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工作。
(二)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的要求,强化机艺融合。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组织农机技术推广部门,加强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利用各种会展平台,组织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装备展示。补齐短板,加大水稻种植、烘干重要环节的推广力度。根据农业部下达的发展指标要求,提出各地年度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率发展指标,力争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70%。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认真指导和督促部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建设和验收等工作,打造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亮点。加快推进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开展甘蔗生产机械化部级项目试验示范,实施农业部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探索甘蔗生产机械化模式。适时召开甘蔗生产机械化现场会。开展花生、马铃薯等经济作物播种、收获机械化调研工作,推动花生、马铃薯机械化发展。引导培育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
(三)全力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部署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指导有关县进一步完善县级深松整地实施方案。召开有关市农机深松整地工作会议,推进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推动“互联网+”农机深松作业,不断提高农机深松作业质量和监管工作效率。及时启动深松整地月报制度,适时开展深松整地作业督导检查,加快全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完成。
(四)推进绿色农机化技术应用。倡导绿色农机发展理念,推动老旧农机报废减用,组织开展培训、现场演示等宣传推广活动,促进节水灌溉、精准施肥施药、深松深耕、秸秆还田、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等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提高适用农机具的配套比例,节能减排,提高机具使用效率。大力推广设施农业技术,主动配合我厅“五位一体”项目、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建设,助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
(五)推动特色装备、技术的引进和农机研发能力提升。加强农业农机政产学研推联合,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引进一批适应丘陵山区的国外先进小型农机具,组织试验示范。加强对年度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农业装备产能提升与示范推广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协调组织先进设施农业技术的引进、建设,加快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设施农业装备和农村家庭厨余垃圾堆肥技术研发推广,提升农机装备的研发能力和智能化水平。
(六)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区域性服务型农机合作社做强做大,加强对2016年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和2017年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的指导、督查和总结。开展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和召开全省农机合作社发展建设座谈会,推进农机服务方式创新,进一步推广订单作业、托管作业、承包作业等服务模式。组织农机合作社骨干对外交流学习,了解农机新业态、农业新动态。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指导,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合作社的规范管理。鼓励农机合作社与农机企业开展“社企共建”,与金融机构开展“银社对接”,实现合作共赢。
(七)提升农机化质量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省级推广鉴定能力认定,研究制定并公布省级农机推广鉴定指南。组织开展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调研,争取拓展我省试验鉴定种类和范围,增强农机试验鉴定功能。加大对推广鉴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通过推广鉴定的企业和产品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下发年度省补贴机具(烘干机)质量跟踪调查方案,组织开展和指导市、县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并依法公布调查结果,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落实“三包”责任。继续推进农机质量投诉体系建设,认真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鼓励农机合作社与维修网点合作发展品牌化农机维修服务,努力提升维修服务能力。推进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南方特色农机装备设施标准的制定、修改工作。
(八)组织做好农机化生产、统计、信息宣传工作。精心组织“春耕”、“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重点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生产,及时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强化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做好2016年农机化统计年报的编审工作,继续在全省设立若干个农机化统计数据观测点,加强对数据的统计分析。积极推动信息化在农机使用,农机化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充分运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多媒体,加强与媒体沟通,加大农机化宣传力度,营造我省农机化发展良好氛围。
(九)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建立分工负责明确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农机监理制度改革,按照新修订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规定》,推进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两证合一”和新机免检。组织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驾驶人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新的规定及时落实到位。推进全面实施农机安全免费监理,推动各地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确保免征拖拉机号牌等5项免费政策落到实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驾驶证考试费纳入免征范围。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巩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全年新增3个左右“平安农机”示范县,若干名“平安农机”岗位标兵。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处置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岁末年初、“两会”期间、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季节的安全生产指导,保障农机化安全发展。组织基层农机监理骨干展开交叉检查,促进各地农机监理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查漏补缺、取长补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水平。
(十)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谁批准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地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给非法生产的机动车办理拖拉机牌证的行为,彻底杜绝变型拖拉机牌证增量;启用“变型拖拉机信息查询系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整治假牌套牌、拼装改装、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非法违法乱象;严格年检制度,实施更加严格的报废措施,利用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按照省安委办年度安全生产攻坚治理工作部署,继续开展低速载货汽车档案移交工作专项攻坚整理。
(十一)强化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机化管理、科研、推广、实用人才的培训,举办农机购置补贴系统操作、绩效管理、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化质量跟踪调查、农机维修和农机安全监理系统等培训班。加大农机深松整地等绿色农机技术的培训力度。培育若干个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站,促进区域性农机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培养一批农机职业高技能人才。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化人才的培养工作,配合推进农机手上网学习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驾驶维修技术,做好农机合作社理事长轮训和农机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十二)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围绕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廉政警示教育,提升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树立“五大理念”、“四种意识”,以严的措施、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作为工作准则,发挥农机系统的整体力量,加大对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积累经验做法,为政策谋划做好储备,共同推进我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