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农业事务管理局),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为做好2017年湛江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蔬菜高风险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我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了《2017年湛江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监测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强化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省政府考核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也是市政府考核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地农业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论断和“四个最严”的要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本辖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符合国务院食安委、农业部和省政府的规定,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农业局要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列入重要议程,组织协调相关内设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市的监测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样品抽样工作方案,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协助承担市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开展辖区内的抽样工作,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样品制取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确保各项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样品抽样工作方案请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我局农监与种子管理科。
三、确保工作质量。
监督抽查工作要严格按《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工作规程》进行,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开展相应的溯源管理、监督抽查和执法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承担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做好所承担的监测任务的抽样和检测工作,协助市农业局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抽样工作。
各县(市、区)农业局、湛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要严格按照《监测管理办法》和《监测方案》的要求,确保各项监测工作依法、依规、依法定程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反抽检工作要求、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莫朝生
联系电话:3220090
电子邮箱:zjzzglk@126.com
附件:《2017年湛江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方案》
湛江市农业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