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
这是8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作出的明确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8日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上述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表示,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选举法第六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正是根据这一规定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保证全国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决定草案作出了上述规定。
此外,草案还规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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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何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全国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或自治州的人大代表是设区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是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何产生?任期多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