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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2017年03月09日 11:05来源:互联网点击量:0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户口一直在同一个村集体内,不存在户口变更的情况下,卖掉了村内原有的房屋,后又重新向本村提出宅基地申请的,按照法律规定不予批准。那重庆市铜梁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摄图网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符合以上三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了。

如何申请宅基地?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

(一)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二)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三类申请不予批准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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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介绍

铜梁区位于长江上游地区、 重庆西部、重庆大都市区内,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等功臣邱少云的故乡和铜梁龙灯的发祥地。

铜梁区西南靠大足区,东北连合川区,南接永川区,西北邻潼南区,东南毗邻璧山区。至2014年底,铜梁幅员面积1343平方公里,辖23个镇、5个街道,常住人口为66.38万人。

铜梁区为国家卫生城市 ,获得过“国家级外派劳务基地”、“全国蔬菜生产重点县”、“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首批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最具幸福感城市等荣誉称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口介绍

至2014年底,铜梁区常住人口66.38万人,比2013年增加2.7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1.75万人,增加2.30万人。户籍人口84.47万人,比2013年增加0.3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95万人,非农业人口22.5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50‰,死亡率为7.6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5‰。户籍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07.1,出生婴儿性别比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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