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治罹患大病的农村贫困群众是实现脱贫攻坚、补齐健康扶贫“短板”的重要内容。记者日前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国将在2018年底前组织对农村贫困、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等7种大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救治对象包括“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集中救治的大病包括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为实现精准定位、有效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救治台账,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的原则确定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方案还要求建立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转诊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远程会诊等方式开展救治。
方案强调,各地要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符合当地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各地要充分发动基层卫生计生人员,有计划地组织大病患者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看病费用如何让贫困群众负担得起?方案指出,实行单病种付费,同时发挥政策保障合力,各地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新农合要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
2016年6月印发的《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