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2017年广西计划完成改造棚户区12.05万套,其中国家下达我区改造任务为8.05万套,自治区新增任务为4万套,今年年底前要实现100%开工。此外,全年要实现棚户区和公租房基本建成7万套,公租房分配入住5.16万套,三四线库存量大的城市和县城,棚户区改造要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市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及时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尽快与市、县政府签订《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书》,启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各地要千方百计提高贷款使用率,做好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积极推动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棚户区改造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
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方面,各地要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建立轮候库,确保公租房分配入住按时完成。各地对已竣工交付尚未分配入住的项目进行梳理,尽快完成分配入住工作。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充足的地区,要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
据悉,今年我区将鼓励各地勇于尝试,创新工作方式,有序推动各项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在市场租房、政府发放“租房券”补助房屋租金的方式解决个性化居住需求。
2016年回顾
2016年广西将推进棚户区改造23.56万套,同比增长64%。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棚户区改造一头连着国计民生、社会和谐,一头连着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2015年,国家下达我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4.33万套;2016年下达了16万套,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7.56万套。
为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广西壮族自治区要求凡列入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在2016年6月底前全面动工,9月底前实现100%开工;凡列入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目标责任书的项目,必须在2016年6月底前动工过半,12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
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将继续推进地方政府债和建设债支持棚户区改造。以弥补各地棚改项目资本金不足,同时,我区将出台政策,规定棚改货币安置购买的安置房可以减免契税,确保今年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不低于50%。
据介绍,去年,广西棚户区改造实际开工15.79万套,占年度开工目标任务的110%;基本建成11.59万套,完成年度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119%;分配入住13.23万套,完成年度分配入住目标任务的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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