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十堰市房管局获悉,2017年,十堰将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完成棚户区改造55302户,基本建成11186套。其中,市本级改造规模为42950户。
在项目落地方面,确保在6月底前70%的项目开工,10月底前全部开工。在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方面,各县市区将确保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超过50%,在城区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房票安置工作,消化城区商品房存量。同时,规范公租房管理,提高公租房入住率。降低准入门槛,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在项目建设方面,目前天津路福泽青城公租房项目进展顺利,预计2017年上半年竣工(除6号楼外)并交付使用。此外,还将持续抓好城区商品房项目配建廉租房(公租房)的监管工作,及时收回已竣工的房屋并交付配租;高标准完成城区6000户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目标,提升群众居住水平;力争《十堰城区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规范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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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位于中国秦巴山区汉水谷地,湖北西北部,汉江中上游,四季分明,气候宜人,与鄂、豫、陕、渝四省市交界,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十堰拥有“南船北马、川陕咽喉、四省通衢”之称。辖三区四县一市及两个市政府派出机构,总面积2.4万平方公里,人口350万。
十堰市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唯一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城市。十堰是世界著名道教圣地武当山、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丹江口水库、中国第一世界前三的东风商用车公司总部所在地。
十堰有着悠久的历史,东临“三国”襄阳、南望神农架、西依大巴山、北屏古秦岭,三千里汉江自西向东横贯全境。现今的城区于清朝因人们在百二河和犟河拦河筑坝十处以便灌溉,由此得名十堰。196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十堰市(县级市),1973年升格为省辖市。1994年10月,原十堰市和郧阳地区合并,成立新的十堰市(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