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国土厅网站
近日,吉安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土地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土地整治工作,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不断提高全市土地整治水平,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任务。
落实整治任务。认真落实省里土地整治年度任务,及时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全市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分解落实1.32万亩,并按照“占水田、补水田”要求, 落实新增水田任务3.96万亩,确保新增水田不少于新增耕地的30%。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分解落实46.28万亩,加强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分部门分类型落实安排好项目。
抓好项目申报。科学做好项目选址,严禁坡度25度以上山坡开发,严禁顺坡开发,严防水土流失。做好权属调查,选择无争议的地块开发,特别是涉及村界、乡界甚至县界的地块,要实地核查清楚,确保权属无任何争议,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申报材料时必须提交项目区界址图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套合图,地籍部门要出具无权属争议文字证明材料。项目区范围进入县(市、区)行政边界一公里以内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严格工程监管。注重项目“精细化”管理,稳步提升工程质量,真正让群众满意。规划设计阶段一定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设计图科学实用,能够满足项目施工要求。项目区外围状况、水源情况在图文中要交代清楚,灌排系统通水要顺畅,避免出现断头沟、断头路和水不能排、不能灌的情况。严格按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对不合理部分要及时进行变更和优化。施工阶段要严把工程质量,沟渠的开挖、铺装要先测量、放线再动工,坚决杜绝施工的随意性。不合格的材料要坚决更换,不到位的工程要坚决责令整改。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公告制、合同制、法人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要加强补充耕地的后期管护,要督促并抓好耕作主体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