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确实归组织成员所有。而随着农村宅基地改革的不断深化,宅基地使用人也拥有着多项权利,那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宅基地使用人都拥有哪些权利?
首先,拥有宅基地上建房、添加附属设施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民,农民就依法取得了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及建造如厕所、猪舍等附属设施的权利。在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也可以种植花草树木等等。
其次,拥有无偿永久使用权利
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民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并且宅基地的使用没有时间限制,受法律保护。如果农民宅基地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比如闲置时间过长、宅基地上房屋完全坍塌等,是不会被集体收回的。
第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处置权
虽然农民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也不能进行随意的处置。比如,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随意转让,尤其是不能向城镇户口人员进行买卖。如果要进行宅基地的流转,也需要建立在其上游建筑物的前提下,进行规定范围内(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和赠予。当然,在宅基地房屋的继承方面则可以由子女通过房屋继承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目前,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也在各个试点地区稳步推进,如果农民想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也会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和奖励。不过这一处置权现在也只是在小范围内进行,大多数农民还是不愿意放弃自家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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