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值钱,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它所包含的价值又绝不仅仅是用金钱衡量的。那么兰州宅基地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兰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兰国土资地〔2015〕172号)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1.村集体组织成员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分户后需要建住宅又无宅基地的;
2.村集体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或原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并承诺在宅基地标准面积内扩建住宅的;
3.因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避险、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征收等,需要搬迁另建新住宅的;
4.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的;
5.因人口增加,现有宅基地面积不能满足居住需求,且达到分户条件的。
6.申请的农户要符合“一户一宅”法律政策;
7.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宅基地,根据县规划部门意见办理。
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村委会提交以下材料:
1.《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兰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兰国土资地〔2015〕172号),依法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需按上述条件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