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国土资源部提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通过此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农村闲置土地的利用率,恢复耕地等;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鼓励农村居民进城买房。那这项举措对于农民来说是否有利?
国家推出有偿宅基地举措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不少家庭进城定居,名下的宅基地和承包地荒废,这些闲置土地不利于农村发展。虽说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使用权还是属于个人,退不退出是自愿原则,只能在政策上进行鼓励,比如某些房产商和政府共同开张农村居民进城买房定居补贴的活动,一举数得。
关于有偿退出对农民是否有利还得分情况,一是看农村居民到城市后的生存能力,虽说城市福利好,但也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基础上,能够负担起家庭的开支,买的起房子才行,如果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又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保障还清房贷,那就得不偿失了。
二是看有偿补贴的力度有多大,农村的房子一砖一瓦都是长辈辛苦挣出来的,村里只提供了宅基地,其他都自理,对于那些有能力在城市生存,又有产权的家庭来说,有偿退出是不错的选择,毕竟农村房子闲置后容易荒芜倒塌,也是一种资源浪费,退出还能为社会做贡献。
现有部分地区已经试点这项举措,如重庆的地票模式,退出的宅基地补偿10~20/亩;湖北日报报道了一例,某村民退出300余平米老宅基地获得补偿金7700元;山东武城县某居民房屋倒塌的宅基地退出后补偿1.4万元和一万的“房票”,“房票”可以到城市中买房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