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红本本,咱农民就像城里人一样也有自己的‘不动产’了,还能用它到银行抵押贷款呢。”2月17日下午,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同利村村民马俊国拿出自己刚领到手的不动产权证书对记者说。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2016年10月底已全面完成,今年起我区农民将逐步拿到自己的“房产证”。
据了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从2012年起在全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确权登记工作。5年间,完成了对193个乡镇政府驻地近300平方公里的城镇地籍调查以及92.3万宗农村宅基地、1.07万宗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目前,我区所有农村建设用地实现了1比500测绘调查确权全覆盖,完成速度、质量走在全国前列。针对我区有大量农村生态移民区、增减挂钩居民点、山区窑洞等特殊情况,国土厅还总结出了山川有别、因地制宜的宁夏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模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国土厅地籍管理处副处长吴有和介绍,通过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我区将农村建设用地的界址和位置纳入统一空间框架坐标,建立了区、市、县三级农村确权数据库。目前,国土厅正加紧制定宅基地管理办法,并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所有权“两证合一”的不动产登记,今年起将分批次把全新的不动产证书颁发到农民手中。吴有和说:“面对存在的一户多宅、宅基地超面积和闲置占地等问题,我们制定了不同时间段分类解决的具体政策措施。”(记者 宗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