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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

2017年02月17日 08:59来源: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点击量:0

厦门市政府日前印发《厦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和园地,安全利用质量较差耕地和园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和园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方案》提出,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2017年底前,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指南,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以耕地、园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环境质量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园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2017年起,以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为试点,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类别划定。划定结果作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的依据。

《方案》确定,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和园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2017年起,对确需占用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鼓励建设项目业主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对因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优先保护类耕地总面积减少的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严控企业污染,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集中区域周边新建可能影响耕地土壤质量的重点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不得扩建,并实施提标升级改造或适时引导搬迁。

《方案》要求,安全利用质量较差耕地和园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和园地,加强林地土壤环境管理。根据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状况,对确定为安全利用类的耕地和园地,要建立防护隔离带,阻控污染源,采取农艺调控以及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的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严格管控类耕地和园地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安全的,要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计划。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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