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及国家能源局共同编制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发布。《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1亿平方米;新增地热发电装机容量500MW。到2020年,地热供暖(制冷)面积累计达到16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约530MW。2020年,地热能年利用量7000万吨标准煤,地热能供暖年利用量4000万吨标准煤。京津冀地区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约2000万吨标准煤。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将形成较为完善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掌握地热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比较完备的地热能开发利用设备制造、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在“十三五”时期,开展干热岩开发试验工作,建设干热岩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的建设,突破干热岩资源潜力评价与钻探靶区优选、干热岩开发钻井工程关键技术以及干热岩储层高效取热等关键技术,突破干热岩开发与利用的技术瓶颈。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地热能开发的重点任务:一是在全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普查的基础上,查明我国主要水热型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干热岩开发区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支持有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地热勘探评价并优先获得地热资源特许经营资格,将勘探评价数据统一纳入国家数据管理平台。二是积极推进水热型地热供暖在京津冀鲁豫和生态环境脆弱的青藏高原及毗邻区集中规划,统一开发。三是大力推广浅层地热能利用。四是在西藏、川西等高温地热资源区建设高温地热发电工程;在华北、江苏、福建、广东等地区建设若干中低温地热发电工程。建立、完善扶持地热发电的机制和政策体系。五是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六是加强信息监测统计体系建设。七是围绕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链、标准规范、人才培养和服务等,完善地热能产业体系。
《规划》还公布了地热产业的重大项目布局:一是将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京津冀、山西(太原市)、陕西(咸阳市)、山东(东营市)、山东(菏泽市)、黑龙江 (大庆市)、河南(濮阳市)建设水热型地热供暖重大项目。二是在沿长江经济带地区,以重庆、上海、苏南地区城市群、武汉及周边城市群、贵阳市、银川市、梧州市、佛山市三水区为重点,整体推进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建设。三是在西藏地区,优选当雄县、那曲县等9个县境内的11 处高温地热田作为“十三五”地热发电目标区域,有序启动 400MW 装机容量规划或建设工作。四是在东部地区,重点在河北、天津、江苏、福建、广东、江西等地积极发展中低温地热发电。五是开展万米以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积极在藏南、川西、滇西、福建、华北平原、长白山等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干热岩发电试验。
《规划》还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