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各位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土地流转问题,想在白沙或者慈云一带租一百亩左右土地作为花椒种植用,想问一下现在土地大慨多少钱一亩?都需要些什么手续?
回复:曾**同志:你好!你于2017年1月2日,在江津区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咨询关于流转土地用于花椒种植费用的问题(江津信箱[2017]号)。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我委相关科室进行回复,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目前,我区的土地流转未实行指导价格,价格标准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市场原则,自2009年以来,我区现代农业园区的土地流转价格普遍维持在田600斤稻谷、土400斤稻谷左右的水平,并按照《重庆市江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统一实行先付费后用地的办法,价格原则上以实物方式确定,以货币形式兑现,实物价格的确定以江津区粮食部门当年8月31日的收购价(中等黄谷)为准。
根据《重庆市江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八条规定,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程序:
第一项规定,流转当事人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的,应与受让方共同协商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及流转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正式土地流合同、土地流转合规范性合同文本由区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由镇(街、管委会)提供样本。正式流转合同一式五份、流转双方、发包方和镇(街、管委会)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执一份、报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一份。
第二项规定,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面积较大(100亩以上),应由镇(街、管委会)、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流转服务站牵头组织、组织流转双方当时人进行协商、也可以由流转当事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发包方、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介服务组织。
第三项规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向区、镇(街、管委会)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申请合同签证的,区、镇(街、管委会)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应及时给予办理,镇(街、管委会)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江津区农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欢迎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