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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落户不必退出承包地!那宅基地可以传给子孙吗?

2017年01月19日 09:42来源:互联网点击量:0

近日,《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发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形成了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三权分置”的格局。

简单来说,就是规定了“农民如果进城落户不必退出承包地”,承认了农民对承包地的流转权。

也就是说,农民外出打工或者自由迁徙,在农村的承包地还是你的。这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也为资本下乡创造条件。请大家跟随地合君的脚步看看。

在政策的落实上,有几点是必须非常注意的

其一,农民的现有承包权是否真的可以稳定住?

毕竟农地是集体所有,而在有些地方,“集体”里说了算的是当地权势人物。也有的地方,地方政府对与“国家所有”并不相同的“集体所有”仍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要做到“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必须有非常明确严格的法律规定,才足以使农民对土地承包权有安全感,所以有怎么从法律上保障的问题。

【两办发文:农民进城落户不必退承包地】30日发布的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流转土地。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其二,农民进城落户后承包地可以传给子孙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因为城市要发展,城市建设用地现在是寸土寸金,而农村很多土地和宅基地是呈现废弃的状态。如果这项改革实施的话,农村真的要变天了,一些早就离开农村的农村人可能会考虑卖掉自己的宅基地,毕竟不在农村居住很多年了,而一些城市人也可以购买农村的宅基地了,具体用来干啥还得他们自己决定。

到目前为止,这项改革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愿性的,有偿转让。不知道农民朋友会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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