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加快,城市的拓展致使农村有大量土地被征收。当然,土地被征收是有一定的补偿费用的,农民失去土地后,补偿费是迫切需要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详细向大家介绍介绍关于征地补偿,你必须得知道的那些事儿。
一、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流程
1.需由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土地:超过35公顷(525亩)的农田、耕地以及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除此之外的土地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报给国务院备案。如需征收农用地,则需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2.经过国务院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超出征地批准权限范畴的,需另行办理。
3.经过法定程序批准之后,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将之公告并实施。
4.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携带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政府将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给予各项补偿,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者可对公告的方案提出意见。
6.如对方案有不同见解的,可在方案发布的10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举办听证会。
7.如无异议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应自觉接受监督,并将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公布。
二、土地被征收多久拿到补偿款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即因国家征用土地而对土地所有人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即农民集体土地被征用于国家建设而给予的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即被征用土地上各种建筑物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青苗补偿费(即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作物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各项费用的补偿应从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批准后的3个月内全数付清。
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全民建设家园的气氛,不得强行进行。但同时,作为两脚站在农村土地上、与土地生息相依的农民,在日益感到自豪的同时,也该对伸向自己土地的各方利益之手提高警惕。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值钱了,咱们的土地权利意识也应该与日俱增。在多种保护政策的激励下,农民需要慢慢学会利用法律和政策的武器,与各种侵犯自己合法土地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国土部通知:要做到同地同价
《通知》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