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远县2014年被国家列入农村改革试验区,2015年底又被列为国家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2016年8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以“安徽农村改革动真格出实招,把资源盘活 让土地生金”为题,报道了安徽农村改革情况,对定远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一是创新模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全部纳入新型“政银担”业务范围,一旦贷款后出现坏账,市县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银行和地方政府将按4∶3∶2∶1的比例共担风险,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提高了银行投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积极性。
二是优化流程。农户贷款采取银行、担保公司、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定远县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合作协议》的新型模式,明确各自权责,农户在乡镇农经站、金融机构一站式直接办理业务,由金融机构将所有资料最终提交担保公司办结。
三是稳步实施。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调查,已为3家企业发放贷款119万元。同时,进一步简化手续,为一般农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对象出具他项权利证书56本,可抵押贷款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