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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宁政办发〔2017〕9号 上

2017年01月17日 11:13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点击量:0

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南京市“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其中提到要围绕“去库存”,收放并举把控房地产用地供给,增加土地价值显现区域的商品住宅用地投放规模,适度控制市场不成熟区域住宅用地上市量,根据需求精准投放商业办公类用地。

国土资源——摄图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南京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土资源部的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总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耕地红线为底线,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重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履行国土资源部门职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面完成

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意见》、《南京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方案》、《南京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南京市设施农用地保障实施方案》,探索构建融合数量、质量、空间与生态四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探索协调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新机制,印发《南京市耕地保护补贴暂行办法》,建立全市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激励机制;全面落实法人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和属地耕地保护责任,推进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化配置和周转使用制度;建立“管养结合、用养并重”的耕地数量与质量同步建设机制。开展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城市周边和交通干线两侧地力等级高、耕作条件好、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截至2015年底,我市耕地保有量为355.76万亩(含可调整地类),为规划目标354.05万亩的100.48%。划定基本农田341.72万亩,比规划目标341.08万亩多划0.64万亩。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土地综合整治115.27万亩,新增耕地9.68万亩,形成土地综合整治建新指标5.62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总规模达到142.45万亩。

2.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得到全力落实

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各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计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地计划,重大项目实现应保尽保,规划空间、计划指标保障有力。强化资源供给、政策支持,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以项目为导向建立了重大项目保障工作机制,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新型城镇化和新兴产业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用地。为创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了用地指标交易市场。“十二五”期间共安排各类用地计划17.57万亩,有效服务保障了60个省级重大项目、1000个市级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保障了城乡建设、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共争取试点指标4.24万亩,已复垦约2.2万亩,有效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的不足。

3.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成果落地见效

2012年7月,国土资源部批准了南京市开展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试点方案,我市本着先行先试原则,先后出台了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1+6”政策及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力打造土地综合整治与节地提效两大平台,切实实现全市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从低效向高效、从争取增量向挖掘存量、从零星分散向集中积聚、从项目管理向制度设计、从部门管理向共同管理的“六个转变”;稳步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建库等部级试点,有效缓解机制束缚、破解资源瓶颈;全面推进两轮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建立各类用地指标交易市场”、“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健全土地统一储备机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等综改任务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项事权下放分局,行政许可纳入集中审批。

“十二五”期间,建设用地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上图规模使用67.08%,符合规划进度安排;全力推进部、省、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积极创建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区),栖霞区成功创建全国模范区,南京市及栖霞区、雨花台区成功创建省级模范市与模范区。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规模由每亿元526.3亩降低到287.7亩,下降45.3%;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水平由每亩19.0万元增长到34.8万元,增长83.2%。

4.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成果显著

全市地质找矿工作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南京—镇江地区重点勘查区专项规划(2013—2015年)》和《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为引领,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得以延伸。其中,宁芜、宁镇、溧水—高淳、溧水花山4个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区的评价工作和宁芜、宁镇地区深部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工作稳步推进;铁、铜、铅、锌、金、银等重要矿产资源“攻深找盲”取得新成果,梅山铁矿、冶山铁矿、栖霞山铅锌矿、云台山硫铁矿、爱景山锶矿等危机矿山深部及外围地区接替资源找矿取得较大突破,其中栖霞山铅锌矿接替资源勘查工作荣获2013年度全国“十大找矿成果”之一;以“溧水区土地质量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评价”等为代表的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进展顺利,在区域生态环境、农业地质、土壤质量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认真落实生态国土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严保细用”,在“保”上坚决淘汰关停一些粗放开发、污染较大的小型露采矿山,构建矿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了全市范围“禁粘”。目前,矿山企业“多、小、散”等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矿业规模结构得到优化,矿山企业(除地热水外)现有15家,较2010年末减少83%;大中型矿山数量和比例大幅度提高,全市矿业布局日趋合理。在“用”上细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促进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目前已有试点单位5家,其中3家第二批国家级试点单位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已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在全国率先开展《废弃露采矿山治理修复规划引导》编制工作。将矿山治理修复与土地开发相结合,形成建设用地4586亩,对具备复垦条件的复垦成农用地,置换建设用地指标3140亩;选定渣土弃置场5个。成功申报麒麟科创园青龙山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家示范工程,获得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项目补助资金3.4612亿元。通过实施京沪高铁沿线(南京段)矿山地质环境省级治理工程,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600万元。大力推进矿山关停治理,完成了115个废弃露采矿山治理,治理面积约2363万平方米。建成江苏江宁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和南京冶山国家矿山公园,南京成为江苏省唯一拥有2个国家地质公园和1个国家矿山公园的城市。完成了南京市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南京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摸清了南京市地质资源家底。

6.国土民生得到倾力改善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推行“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业务网上办理、全节点效能监管”(简称“四全”服务模式),全力打造“阳光工程”,推广“慧眼守土”国土资源综合动态智能监管系统,提高了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效能。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完成整合、机构正式成立;六合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登记试点、高淳区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取得良好成果,首批集体、国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均已发放。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出台文件衔接省政府93号令落地实施,全市征地政策平稳过渡;出台征地管理新规,推行拟征地项目入库管理,严格程序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全市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231宗,用地总面积1473.63公顷;修订集体土地征收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规范征收行为,切实维护被拆迁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了依法治访,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落实局领导周三接访主副班制度;强化涉土信访矛盾联动化解处置,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了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流程,逐步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表达诉求,为全省提供了样板。全面落实《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建立综合防治体系,强化群测群防,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治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二五”期间共投入治理资金1.51亿元,完成了55个危险性和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治理(消险)工程;全市汛期地质灾害灾(险)情全部做到及时有效处置,实现了零伤亡目标。

7.法治国土建设全面推进

积极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全面依法行政,全力扩大“六五”普法示范,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件管理,推进权力阳光运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依法维护国土民生,协同加强违法管控,完善法律社会监督,编制《南京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标准化手册》和行政权力清单。执法监管模式由事后查处向早期治理转变、由单一作战向协同联动转变、由片面惩戒向疏堵结合转变。“十二五”期间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获得部级表彰一次、省级表彰五次、市级表彰三次,市国土资源局先后被列为省、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点。全市违法用地总量已从“十二五”初期的每年4—5万亩下降到1.8—2.5万亩,同比下降幅度超过50%。

8.国土资源信息化水平得到大力提升

在国内率先做到全市地籍数据实时汇交、集中统管、分权使用,地籍业务网上带图运行、实时过程监控,实现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管理。深化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应用,在全国率先完成国土资源“一张图”基础数据平台、电子政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构建了“城乡一体、集中统管”的数据管理模式,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现势性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覆盖了“批、供、用、补、查、登、保”等各项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实时监管全市国土系统各类业务办理情况,基本掌握土地开发利用状况。构建“三个面向”(面向对象的全面服务、面向资源的全域监管、面向事项的全程保障)的服务模式,建设图文一体、业务协同、立体关联的办公平台,围绕资源、业务、效能三大重点加强监管。建成覆盖市、区、国土所三级的南京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内网;建成业务办理状态信息外网公开查询系统方便公众实时查询,为推动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提供技术支撑。

(二)“十三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南京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顺势而为、主动作为。国土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更加迫切,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国土资源服务能力亟待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

1.国家重大战略的叠加为南京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保障发展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剧

“十三五”时期,我市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叠加,为南京提供了全新的时代机遇。国家级江北新区、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为南京开辟了更大发展空间。按照南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江北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是“十三五”区间南京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同时市委市政府明确进一步发挥综合枢纽优势,加快空港、海港、高铁三大枢纽经济区建设,也将伴随大量基础设施建设,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五区正处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时期,均需要大量土地资源作为支撑,全市新增用地总需求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仍将居于高位。

2010年至201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从175800.82公顷增加到186438.7公顷,共增加10637.88公顷,年均增加2127.58公顷,年均增长率1.18%。国家今后将严格限制东部地区和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的发展规模,在国家逐年削减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基础上,省级计划安排转为向苏中、苏北倾斜。因此我市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2.落实国家“藏粮于地”战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耕地资源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始终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首要任务,对于人多地少的南京尤其如此。当前,耕地资源正面临遭受挤占、退化、污染、抛荒等忧患,“数量吃紧、质量下降、生态恶化”直接威胁粮食安全。国家实施藏粮于地、确保粮食安全,既对耕地数量提出了严格要求,也对耕地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我市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54万亩,2015年底,我市实际耕地总量为356万亩,略高于2020年目标任务,其中江宁、溧水、浦口等部分区域耕地面积已经低于保护目标,区域性保护目标难以完成。同时,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主城六区基本没有自行补充耕地的能力,所有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均需通过省、市指标交易市场进行补充,而新五区正处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时期,耕地保护将面临更大压力。全市已无法在市域范围内实现耕地数量的占补平衡。此外,我市耕地布局尤其是城市周边耕地破碎化较为严重,集中连片程度不高。同时,伴随鼓励休闲农业和高效农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现象突出,耕地的“非粮化”日益突出。北部地区苗木花卉种植、南部地区水产养殖等结构调整对当地耕地地力均带来一定影响。

3.经济新常态下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大,国土资源领域管理要以五大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既要坚持底线思维,牢牢把住耕地红线、“双零”目标、群众权益不受损等底线要求,又要勇于打破思维定势和行为惯性,拓展改革创新路径,释放更多资源红利。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新部署,及时化解风险矛盾,既要深入推动改革方案落地生根,又要回应基层发展新诉求。

“十二五”期间,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52.73万亩、增长46.02%,城镇人口增长59.65万人、增长7.45%,城镇建设用地增加速度是城镇人口增长速度的3倍多。与此同时,农村人口减少36.52万人,农村建设用地仅减少3.93万亩。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进程明显不协调,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对城乡统筹的推进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双中高”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好规划、计划、市场等手段,确保一定规模的供给,注重调整用地结构、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土地综合利用,做到土地要素保障既确保适度规模,又提高供给质量效率。

4.推进绿色城市建设,要求构建国土资源保护利用新格局

我市耕地生态功能减退,土壤污染、地质灾害隐患、采矿对自然景观和土地的破坏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矿产资源保护形势日趋严峻。城镇、农业、生态空间有待进一步优化。南京市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必须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开发格局;践行绿色矿业发展理念,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拓展各类地质勘查工作的服务领域,进一步推动地质矿产工作与土地管理的衔接和融合,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开发格局。

5.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我市法治国土建设任务仍然较为繁重,国土资源管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依法行政要求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总体上走在全省和全国系统前列,但仍然存在动力不足、速度偏慢、特色创新不显等问题,基层和群众对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还不是很高;行政争议案件办理还面临数量持续攀升、问题相对集中、处理难度加大、审查标准更严等问题;土地执法监管虽然力度不断加大,违法违规用地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是违法违规用地量以及涉土信访量仍然处于高位。法治国土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已经到了提档升级的重要关口。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的重要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六大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协调发展战略、绿色引领战略、全面开放战略、民生共享战略),以坚守耕地红线为底线,以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为重点,坚持全面深化国土资源改革创新和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双轮驱动”,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国土资源服务保障体系和利用方式,全面履行“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职责定位,为南京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保障并重

强化规划计划管控,加强市场调节,创新完善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补偿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数量、质量、空间、生态“四位一体”保护要求,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不降低。加强矿产资源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提高科学利用水平,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统筹国土资源利用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保障资源合理需求,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2.坚持节约高效利用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

3.坚持改革创新

全面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体制障碍,破解管理难题,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抓手,营造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国土资源制度环境,激发国土资源事业活力。

4.坚持民生共享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共享发展,大力开展国土资源惠民利民服务。发挥国土资源管理在城乡统筹、脱贫攻坚、社会保障、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调节、引导和促进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坚持全面依法行政

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快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法规体系,规范国土资源权力运行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建成法制完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国土资源保护任务。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空间、生态”四位一体综合保障体系,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生态有保障,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2.6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2.2万亩。矿产资源保护明显加强,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不低于500公顷。

显著增强国土资源保障能力。严格规划计划管控,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用地安排,重点保障与区域差别化供地相结合。全力保障资源供给,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需求。统筹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布局,深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切实增强地质工作服务能力。

大力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坚持控制总量、减少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逐步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90.41万亩以内,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较“十二五”期末增长53%,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率下降32%;“十三五”期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0.18万亩(包括通过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布局调整、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的规模),力争实现建设用地增量、存量在土地供应中的规模占比从7:3到1:2的转变。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部、省发证的固体矿产在采矿山80%以上达到绿色矿山标准,重要矿产开采矿山“三率”达标率98%以上。

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以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为依据,合理配置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促进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核两翼三极四城”的城镇化格局、“一环四区”的农业发展格局以及城市生态网络、区域生态屏障和重要生态涵养相结合的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建立相协调的城镇体系与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

深入推进国土资源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改革顶层设计,谋划国土资源工作布局,突出精准作为,推进机制创新,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违法用地查处率达到95%以上。
不断提升国土资源基础能力建设水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完成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基础任务,建立涵盖国土资源大数据的信息化平台。加强国土资源环境监测与承载力评价,进一步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构建新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进一步明确空间结构目标和优化功能布局,努力形成统一的技术标准、信息平台,以及衔接有序的规划管理机制,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形成一个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逐步实现规划管理从用途管制向分区管制、边界管理过渡,试点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探索编制规程与基于边界管理的规划管理手段。

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全面完成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落实省下达的规划控制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保障市委市政府“十三五”发展战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三线”划定成果,满足全市城镇、农业、生态用地需求。科学编制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遗迹保护等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控作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序拓展建设发展空间,保持规划控制和计划管理的协调统一。规划空间和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需求;完善计划分配和管理,提升计划指标配置和使用效益,优先安排重点项目落地。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以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为依据,合理配置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促进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核两翼三极四城”的城镇化格局、“一环四区”的农业发展格局以及城市生态网络、区域生态屏障和重要生态涵养相结合的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建立相协调的城镇体系与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规范开发秩序,推动实现建设用地增量逐年下降、耕地面积刚性稳定、生态用地只增不减。

(三)推动区域差别化协调发展

制定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针对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开发强度现状和发展潜力,制定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合理布设国土开发和保护空间,促进区域差别化特色化协调发展,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针对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问题,推动土地利用从增量扩大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发展思路,走集约用地之路,着力提升用地质量。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工作,协调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进程,探索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协同推进城镇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构建集约高效的城市空间布局

按照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全市总体优化开发、江北地区重点开发的战略要求,江南地区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空间开发方式,鼓励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重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质量;江北地区加快人口和产业集聚,成为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新兴区域。推动限制开发区域与资源要素禀赋匹配发展,农产品主产区突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打造农产品生产核心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适时拓展覆盖范围,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增强生态公共服务产品供给。

(五)健全地质环境规划体系

健全地质环境规划体系。已编制完成了《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南京市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规划》、《南京市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为健全南京市地质环境规划体系,“十三五”期间将以启动编制《南京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为核心,完成修编《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工作。

优化调整矿产勘查开发布局。发挥矿产资源规划管控和引导作用,加强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的衔接与协调,明确划定规划分区,合理布局矿业权设置区划,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加快优势资源转化,深化矿业转型升级,促进上游资源开发和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四、加大国土资源保护力度

(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全面落实省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加大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力度,严格按规划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规定,引导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充分发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管控作用,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耕地保护责任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2.62万亩。

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合理预测“十三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要求。继续通过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占补平衡项目,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积极争取跨市异地调剂占补平衡指标,解决省、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同时通过占补平衡指标的市场交易和短期周转制度,加大市级对于占补平衡资源管控能力,促进各区占补平衡资源的内部平衡,倒逼建设项目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守耕地红线。探索建立“行政+市场”、“责任+激励”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贡献份额等作为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重要因素,调动各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考核优秀以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贡献较大的地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用地计划和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强化耕地质量监管。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建设耕地质量等别监测网络体系与数据平台。完善现有和后备耕地资源质量等级评定,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加强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应用。完善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制度,鼓励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用于补充耕地的质量建设。

(二)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以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从重点城市周边开始,由大到小、由近及远,完成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形成城市发展实体边界,切实做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网上公布,接受监督。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增设永久保护标志牌。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到202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2.2万亩。

(三)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围绕全市美丽乡村示范区、新市镇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要求,统筹开展“十三五”期间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业用地的集中连片和适度规模经营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并稳步推进实施,强化耕地质量等级建设。统筹耕地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在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补充耕地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十三五”时期实际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加大土地整理补充耕地力度,优先保障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土地综合整治战略,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我市“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以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五区为重点,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以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为目标导向,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和农艺等措施,完善沟、渠、路、林、桥等设施的综合配套,增强工程区灌溉、排涝、降渍、防旱功能;开展土壤培肥改良,提高耕地内在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居住环境,全面提高农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保障工程的资金需求。

(四)加强矿业秩序长效管理

确保全面有效保护矿产资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矿业秩序长效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矿产资源保护制度。按照矿产资源巡查的有关要求,督促各级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形成矿业秩序动态巡查和网格化监管新格局;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重点区域实时监管平台应用,弥补常规巡查手段的不足,提高监管手段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拓展地质找矿服务领域。以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综合地质调查为载体,积极配合做好水土环境地质调查、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等专项,扎实做好相关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地质工作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严格探矿权管理,配合和支持经济建设急需、拟作战略储备矿种的基础性、公益性矿产勘查和老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从严控制拟进行转让或开发的商业性勘查项目。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报批协调工作,维护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利益。

推动全市地热资源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地热是我市优势矿产和清洁能源,汤山、汤泉地区是闻名全国的温泉疗养胜地,“十三五”期间,要继续高质量推进汤山地区地下热水资源规划评价,定期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在系统归纳该地区原有地质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已定工作方案开展野外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地热水钻探等外业工作,全面摸清“源、通、储、盖”等地热构造和地热流体可采储量,科学建立开发利用预警监测系统,为该地区和全市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汤泉地区地下热水资源规划评价和全市地热管理立法工作。

(五)加强地质环境保护

全面启动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为贯彻落实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688号)的要求,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开展《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的编制工作。“十三五”期间将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的原则,在完成《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及《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启动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推进南京市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工作。南京市历史文化悠久,旅游业发达,地质遗迹资源丰厚,其中有1处世界级地质遗迹点,且目前南京已建成2个国家地质公园,积累了丰富的地质公园建设经验,具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的条件。“十三五”期间将积极探索地质遗迹保护新路径,整合地质遗迹资源,研究推进南京市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工作。

南京市“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宁政办发〔2017〕9号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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