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是村集体免费分给农民的,当然农民享有的这项权利的是法定的,但是由于村上土地是集体所有的性质,为了防止宅基地权利被滥用,农村宅基地一直奉行一户一宅的政策。
随着2016年 土地确权以及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开展,2017年农民宅基地的问题以后会发生以下浙西变化。
第一,宅基地的申请将会越来越难,一户超过一宅的,将不会得到批准。因为集体机动地的减少,申请新的宅基地难上加难。
第二,针对进城落户的农民,如果落户是在市上或者区上的,将丧失农民身份,宅基地会被依法收回。但是如果是在县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不强制收回,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对于这些自愿退回宅基地的农民给予宅基地补偿金。
第三,对于农村的宅基地,符合条件的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以后农民的房子也有证了,虽然有证,却只能在村集体以内买卖,不能卖给其他人,卖给其他人的无效。而且买了自己的宅基地,村集体就不能再分给新的宅基地了。
第四,宅基地或将于城市土地同等入市,现在农村的宅基地也面临着拆迁的问题,农村补偿标准不高,这样会损害农民利益。因此以后农村土地拆迁补偿与城市同价是一个大的趋势。
第五,农民没有确权的农村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或者以后有偿使用,这是针对农村现在存在的一户多宅的情况,多余的宅基地将不予确权,由村集体无偿收回。对于特殊情况可以有偿交由房屋产权人使用。
第六,宅基地以后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完成,宅基地试点地区改革完成之后,农民之前有房有地却贷不来钱的情况将会改善,国家鼓励银行允许农民用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来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