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是农民生活的财富之源。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围绕土地,特别是农村土地大作文章,“新土改”也是逐步展开,而2017年,农村土地改革将朝3个方向发展!
1、农村农业用地流转
农村土地确权、三权分置的实行,使得农村土地流转打开了新思路。现在好多农民都进城打工,家里承包的土地处于闲置、撂荒的状态,农业发展也是一片惨淡。在坚持土地有偿使用和流转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农民承包的田地合法合理、有偿有期限的自由流转,将田地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转让给有实力、有能力的规模化经营农户,将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利于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对单个农民来说,不仅自身得以从收入微少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而且还会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济成果。一举多得、互利共赢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2、宅基地有偿退出、转让
宅基地改革,原则上是一户一宅,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者宅基地闲置情况,国家很有可能会实行“简单粗暴”的手段——征税,至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会征税。对于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也许不再进行单个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村住宅小区的形式落实一户一宅。已经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将会在“自愿”的基础上,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而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的是“卖地”,但是土地资源始终有限。一些城镇的发展免不了会涉及到征收、并入农村的土地,这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如果把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和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就可以通过转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增值。
当然,以上3个方面的改革,前提是为农民创造转向非农产业就业的机会。也不能突破3条底线:第一,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第二,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农地就必须只能农用;第三,不管怎么改,不能伤害农民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