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株潭资讯
土地出让保证是为了让土地出让更加规范合理化,浙江目前已经就土地出让问题做出了新的管理,这项管理主要针对土地出让合同,合同将采取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由政府收取,到时退还,这项制度到2015年的时候,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这项合同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土地出让的规范化,促进项目按时开工以及竣工,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和土地自身的效益。
据了解,浙江省的规划是到2017年,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是2012年的108%,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2年提升38%,这样一来,使用地水平明显提高,使土地自身效益得到大幅度提升。
要达到规划的效果,主要从合同方面下手。土地出让保证金制度的合同签订,就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和挖掘土地价值所指定的政策。浙江省土地出让合同制度规定,协议中要确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及投产和产出等,特别是违约责任,使合同有效实施。
合同将会明确规定保证金金额,保证金的交纳有一定的法则可循,保证金额按照土地成交总价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之间收取,具体可由协议双方协定。
浙江省政府表示将在七月之前制定具体办法,而正式实施日期在明年的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