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合理划定了限养和禁养区域:
●重点发展区
河北、山东、河南、重庆、广西、四川、海南。
该区域养殖总量大、调出量大,在满足本区域需求的同时,还要供应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沿海省份。预计养殖总量年均增长1%左右,将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
●约束发展区
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和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南方水网地区。
该区域受资源环境条件限制,生猪生产发展空间受限,未来区域养殖总量将保持稳定。
●潜力增长区
东北4省(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和云南、贵州2省。
该区域发展环境好,增长潜力大,一批龙头企业在此建立了生产和加工基地,在满足本区域需求的同时可重点满足京津等大中城市供给。预计年均增长1%-2%,将成为我国猪肉产量增加的主要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