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2008年开始正式启动的,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底,全国已经累计改造了几千万户,惠及几千万的农民。
那么,东台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怎样实施呢?结合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东台市财政局出台的《东台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解读一下。
实施范围
2016年我市定在东台镇、时堰镇、头灶镇、三仓镇、五烈镇、南沈灶镇、新街镇、唐洋镇等8个镇范围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
补助对象主要针对贫困群体,需同时满足住房危险且经济贫困两个条件。
住房危险是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认定;经济贫困是指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分别由县级民政、残联、扶贫办、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认定,其他贫困户的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不得超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5倍。
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
根据省危房改造分档补助标准,确定我市补助标准如下:
翻建新建每户补助12000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6000元;另安排项目成本费100元/户,用于危房鉴定、农户纸质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翻建新建的增加补助8900元/户,修缮加固的增加补助4775元/户。
审核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市审批程序。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各镇政府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建设标准
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3人及以上农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3平方米,但不得超过18平方米。
改造后农房需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备。组织设计人员深入实地调查,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积极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如果你村有村官私吞危房款怎么办?
村官虽然级别低,但是村官最贴近百姓生活,被监管程度也最薄弱,一但发生违法违纪,将会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相关的群众也成为了最大受害者。
首先要确定你村确实有私吞危房款行为的存在,千万不要是自己房屋没达到补贴标准而误报,注意行为不要偏激,不做违法之事,其次如果手中有确切证明可以到镇纪委投诉,要求镇纪书面回复,如果未果,可以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