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土地流转之前,农民朋友们应该了解什么是土地流转的“三看”和“三忌”。
三看:
一看欲流转土地性质
通常来说,土地的性质是难以改变的,因此流转前需事先咨询了解欲流转土地的性质,避免后期因土地性质不明确造成投资的局限性。例如,流转的若是农用地,事后禁止作为建设用地使用。
二看承包方的综合经济实力
大规模的土地流转面临成本高、收益低的风险,且容易受气候、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流转前需综合衡量承包方的经济实力、抗风险能力,否则容易出现“毁约退地”“弃田抛荒”的现象。
三看流转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因此,流转前应了解流转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避免“超期流转”引发纠纷。
三忌
一忌仅订立口头协议
农村是个熟人社会,在农村许多事情往往口头协议即可了事,但在土地流转问题上,千万不能口头协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自身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同时签订的书面合同至少一式两份,确保农户和承包方各执一份。
二忌合同约定含糊不清
土地流转合同的内容应全面、明确,具体应包括以下方面:流转双方的名称、流转土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承包的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用途、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等。
三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按照目前的政策法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以基本农田为例,明令禁止破坏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将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认定土地流转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