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大兴区采育镇采星路(育胜街-育进街)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6]13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6年12月16日起,到2016年12月29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大兴区采育镇采星路(育胜街-育进街)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采育镇西营二村,集体土地0.1248公顷(约合1.87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约合亩)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0.1248 |
1.87 |
合计 |
0.1248 |
1.87 |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
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63.96万元。其中: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亩,共计人民币14.96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折合人民币26.2万元/亩,共计人民币49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1名,其中劳动力0名、超转人员1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16〕13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