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强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效应,切实保障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实到位,区财政制定《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财政〔2016〕69号),做好工作部署,明确工作内容,一是巩固已开展农业保险品种(传统农业保险和森林保险共10个、特色农业保险10个);二是加大对三大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的支持;三是提高部分保险品种的保障水平;四是调整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价格及费率;五是健全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截至目前,共完成2016年青白江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1468.3万元,其中:传统农业保险626.75万元,特色农业保险841.55万元。
成都市青白江区关于做好2016年度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金融办、市农保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郊区街镇分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巩固发展成果,提升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持续、协同、创新发展,现就做好2016年度全区农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改革创新,在保证农民增收,助力农村发展方面取得新成效,促进农业保险支农惠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运营模式
继续按照“联办共保”模式,由区政府负责总体推进全区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区政府和保险公司风险责任承担比例仍为5:5。纳入“联办共保”范围的保险品种以省农险办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内容为准。
(二)完善补贴政策
区、街(镇)两级财政部门应将本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预算安排不足的,应及时追加安排,严禁用政府保费资金结余抵顶次年保费收入预算。
对省级财政奖补目录以外的“联办共保”范围内高效设施农业险种,加大财政支持保证力度,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比例均为35%,农户自缴30%。
对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玉米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主要养殖业保险,以及农机具等农业保险险种,仍按原财政补贴政策执行。
(三)严格规范操作
严格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及配套制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运作规范程度,落实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承办保险机构要按照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的通知》(苏农险办发〔2014〕6号)要求,规范开展承保理赔工作。
承办保险机构应配合区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养殖户依照国家规定对病死标的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不予赔偿。国家、省对受损的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标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进行保险索赔时应当按照特别规定,提供受损保险标的依法处理的证明或者证据。采用抽样方式核定损失程度的,应当符合抽样标准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抽样规程。发生大面积灾害或者疑难定损案件时,保险机构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理赔鉴定或者由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理赔鉴定。理赔鉴定所需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合同没有约定的,由申请人承担。
(四)扩大覆盖广度
各涉农街镇、国营场圃要巩固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工作成果,及时做好上年承保区域的续保工作,并对高效设施农业品种、数量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承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各涉农街镇、部门要继续把发展高效实施农业保险摆在突出位置,加大组织力度,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确保2016年全区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占农业保险总保费60%以上。
(五)严格资金管理
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保费资金的筹集、核算、使用等管理,按季与保险公司进行保费补贴等相关资金结算,确保承保理赔工作顺利进行。不断完善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政府保费资金当年结余,要转入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实行专项核算、滚动积累、定向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作他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
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全区农业保险组织推进,各涉农街镇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积极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广大农民投保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支持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配合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保险机构协调处理保险纠纷。
(二)做好宣传动员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册以及深入街镇组织宣传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农业保险宣传推广活动,让农业保险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扩大农业保险社会影响,让广大农户真正体会到参与农业保险的实惠,推动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社会氛围。区农保办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跟踪、通报各涉农街镇、国营场圃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农户参保意识,提高农业保险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
(三)加大考核力度
将主要种植业保险与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投保任务纳入《2016年街镇、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末将依据目标任务对全区各涉农街镇、国营场圃农业保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补助奖励,进一步调动街镇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积极性。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涉农街镇要把推进农业保险规范运作作为工作重点,要将年度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报区农保办。区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相关部门对各涉农街镇农业保险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农业保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