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通知
夏政办〔2016〕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将2016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及补助资金(见附件)下达到各乡镇,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补助标准为每户8500元,共安排资金402.11万元。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补助标准如下:
1.C级危房维修:5000元以下(含5000元);
2.D级危房重建:8500元
特殊贫困户:15000-25000元;
比较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7500-15000元;
普通贫困户:5000-10000元;
此次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优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改造,重点安排计划2016年脱贫的乡(镇)进行危房改造,其他乡(镇)要优先安排脱贫示范村中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
县扶贫办、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2011﹞8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资金补助标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附件:夏邑县2016年扶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6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6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改造任务(户)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郭店乡 | 295 | 251 |
2 | 歧河乡 | 178 | 151.11 |
合 计 | 473 | 402.11 |
>>如有夏邑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夏邑县农村产 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