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哪几种情况农村宅基地不能参与确权?为了家喻户晓,农村宅基地不能参与确权的10种情况列举如下:
1.争议未解决的必须先解决再确权
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所,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农民的宅基地的归属争议问题在农村广发存在,多占的,权属不清的,继承的等,这部分有争议的宅基地不能够进行确权,要等纠纷解决之后才能够确权。
2.新批宅基地不能确权
目前宅基地的使用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农民获得新批的宅基地,但是旧的宅基地还在使用,没有归还的,也不能够进行确权。小花在这里给大家提醒一下,其实这种很好解决,父母和孩子分户就可以了。
3.通过买卖取得宅基地
通过买卖取得宅基地而本身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确权。宅基地实现流转之后,宅基地的商业价值也体现出来了,现在有很多农民都转让或者购买宅基地,通过购买的宅基地也不能够进行确权。
4.占用基本农田盖房或经商
由于农村宅基地资源紧张,很多农村朋友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或商办企业,这种情况土地性质为国有的不在此次宅基地确权范围内,不予确权。
5.小产权房不予确权
集体或个人开发的小产权房,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盖了房子又卖给外来人口,或者在自己土地上盖了房子而缺少手续,均不在本次宅基地确权范围内。
6.集体土地经商的,不予确权
如果村民或者外来人口租用集体土地建宅基或办企业、经商的,由于不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也不予确权。
7.宅基地证与现有使用人名字不符
虽然国家不允许宅基地在集体之外流动,但是在集体之内的交易其实早就广泛存在。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原土地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与现用地人不一致的,本次不予确权。
其实这种情况极为普遍,有两个办法,一是去变更宅基证,二是要对方留下书面的字据,并进行公证,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8.本村人违法占地的,空白宅基地的
非本村人口占用本村宅基地自然是不能确权的,但如果是本村人违法占地且不符合村镇规划建宅基地或办企业、经商的,同样不予确权。当然,占了宅基地而不适用(空白宅基地)同样不确权。
9.证明资料不全的
一没有宅基地证书,二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并且村委会没有具用地证明或证明用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权。要是没有的小伙伴,赶紧去村委会开一个证明。
10.继承手续不完备的
继承手续完备,就是说,如果是父母双方都不在世的,需要有遗嘱(书面的),最好是经过公证的。如果是父母有一方不在的,也要有死亡一方的遗嘱,否则,不予确权。这种情况是将宅基地按份额占有。比如母亲死亡,父亲健在,你只能和父亲作为共同继承人,平分继承母亲那一半的宅基地,最好的结果就是,你父亲占有四份之三,你占四份之一。男女平等,女孩子也应该获得等量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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