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林下经济?
林下经济就是在林下,发展种植、养殖、采集、初级加工以及森林旅游的农业经营形式。国家大力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利用林下资源,促进农民增收。
林下经济分类
(一)林下种植。包括粮食作物、油料作物、中药材、食用菌、牧草、绿化花草等。
(二)林下养殖。包括鸡鸭等禽类、牛羊猪等畜类以及兔子、蜜蜂等。
(三)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发展林下产品的加工、流通和销售业,主要发展松脂、食用香精香料、竹笋、山野菜等采集加工模式。
(四)森林旅游。农家乐、森林人家、森林庄园等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疗养等,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森林食品、果品、茶叶、药材等森林旅游商品等。
林下经济有什么补贴?
林下中药材补贴
目前国家林业局启动了林下经济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在广东、江西、黑龙江、四川等省份开展试点,2015年中央财政对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试点资金3.8亿元,各地补贴标准不一,基本在100元/亩~500元/亩之间。
河南
扶持对象:注册2年以上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国有林场,且从事林下中药材及其他种植业2年以上。林下种植基地规模不少于300亩,带动农户数不少于30户。
补助资金:每个项目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广西
扶持对象:从事林下经济的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企业、良种繁育场(站)、相关科研单位。
补助标准
先建后补项目: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的40%,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新建项目:不超过核定的合理投入金额或实际投入金额的30%,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扶持对象: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示范主体和农户(农户实施项目须以乡镇或村申报)。扶持范围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发展。
补贴标准:每个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中央林业补贴】
退耕还林地区和退耕还草地区,也可享受国家财政直接补贴,其中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
扶持范围:以高标准经济林等示范基地建设为主线,重点扶持油茶、山核桃等木本油料生产示范基地,兼顾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和花卉等示范基地、林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
龙头企业:单个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农业合作社、国有林场:社员数量不低于30人,单个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专业大户、家庭林(农)场:单个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目前全国各地一般都有林下经济的补贴资金,种中草药、养猪养鸡养鸭养羊、养蜜蜂等,都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