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与农用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用地不仅是农民收入的途径之一,更是国家农业的保障,国家对于农用地规定也很严格,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能倒卖。所以如果国家要征收,也会给予一定的征收补偿。那农村宅基地和农用地征收,是如何进行补偿的呢?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在这里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5、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二、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 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 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 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
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以上征收补偿费仅作为参考,如果在征收时有疑问还需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合法合理的维护农民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