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和农业生态专项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6】232号)文件精神,对上海市青浦区2016年种植水稻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关于2016年度水稻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青农委〔2016〕1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和农业生态专项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6】232号)文件精神,对2016年种植水稻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
根据各镇、街道核实上报,并经公示、抽查,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水稻种植户2069户,种植面积116556.46亩,每亩补贴272元,其中,水稻直补150元(市财政80元、区财政70元),农资综合补贴122元(中央与市财政112元、区财政10元),补贴总额31703357.12元,其中,水稻直补17483469元(市财政9324516.8元、区财政8158952.2元),农资综合补贴14219888.12元(中央与市财政13054323.52元、区财政1165564.6元)。(详见附表)
各街镇要严格按照《关于青浦区财政性涉农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青财农【2013】74号)文件精神,对水稻面积、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区财政对种粮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组织采用“一卡通”的方式进行发放,直接到户。请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真实有效。
特此通知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