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司司长庄少勤]本次改进主要对审查内容和申报要件进行了简化,材料是简化了,时间缩短了,难度降低了,最后的结果是质量效益提高了。举个例子,用地预审环节只保留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是否符合供地政策3项审查内容;取消了补充耕地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是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4项审查内容;对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材料也进行简化。预计改进后,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卷时间可明显缩短,从组卷到完成用地预审时间基本可缩短至原来的一半。
[记者提问]以前我们总有担心,一放就乱,咱们把权力下放了以后怎么保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两个环节,再做好两个环节之间的衔接。
[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避免一放就乱,这个问题很关键、很要害。这次按照中央“放管服”的要求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预审和建设审批,从放的方面概括来说,就是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地方进行实质性审查,部进行复核性审查。从监管方面,我们也同步跟进,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规范用地申报审查要求。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明确要求,使地方申报审查的时候有章可循,包括省级国土部门向部提交的审查报告的格式、依据、结论、要求都是非常明确的,规范统一,使审查更加规范。二是督促指导地方不断提高用地审查报批质量。我们将建立台账制度,对报部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项目,存在报件质量差、补证多、不及时上报的情况,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指导、督导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切实把好审查关。三是加大批后监管力度。通过采取批后抽查、实地督察、部门联动等方式,对各地审查把关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土地未批先用、是否履行了承诺事项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这支队伍的力量,进行监督管理。四是完善用地审批信息系统。这个系统和平台上在建的规划、供地、利用、卫星执法等系统进行互联互通,发挥国土资源部门综合监管平台的作用。我们还改进了用地远程申报系统,强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把用地报到国土资源部之前,通过这个平台系统进行自检、自查,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采取上述综合措施,确保放而不乱。
关于如何衔接的问题,实际上可以说是在改进和优化过程中如何体现系统性和整体性的问题,做到系统考虑、整体考虑。这次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将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作为一个流程、一个系统,前后有机地衔接,整体的谋划。首先,两个环节的审查各有重点,但是不重复。根据项目立项、实施的不同阶段,该在项目立项阶段把关的,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标准、产业政策等,我们在立项前期把好关。项目选址确定后具体用地时需要把关的,如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在用地报批的时候把好关,这就是前后衔接。
同时,本着既要高效,又要严格的原则,两个环节不能缺项,前后必须闭合。在用地预审环节,今后不再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情况和地灾危险性评估情况进行审查。但是,在用地报批的环节,我们要进行审查,不能漏项。而且,已经通过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如果项目的用地位置、规模、功能、分区发生变化的,在用地审查环节还要复核,有变化要复核,没有变化不再重复审查。用地预审修改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听政、论证报件材料,在用地审查环节还要相应的把关,做到前后衔接,体现整体推进、整体考虑。
[规划司司长庄少勤]关于第二个问题再补充一下,你刚刚提到新老系统衔接的问题。新的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考虑到方便基层组卷报批,确保政策衔接不出问题,我们举办了业务骨干培训班,以便各省区市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流程和规范,做好政策传达和组卷报批工作。另外,为做好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在办件和近期接收报件的办理,我们打算新老报件要求同步运行一段时间,从2017年4月起全面按新要求受理,在过渡期内,行政相对人既可以按照原有要求报件,也可以按照新的要求报件,国土资源部都将按程序抓紧办理,保障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记者提问]简化审查内容之后会不会对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大家知道,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是土地管理最重要的两项制度。这次改进和优化用地预审和审查后,这项制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
一是坚持各类建设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立项、选址阶段,要对此严格把关,这是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首要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在项目用地预审阶段,我们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资概算中足额安排补充耕地费用;在用地报批阶段,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落实补充耕地,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这个政策始终坚持不放松。
三是强化用地论证和评价。这次制度规定,对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规模较大的都要评估论证。占用基本农田哪怕只有一亩甚至一分,要论证评估;占用耕地规模较大的也要论证评估。占用耕地规模较大包括3种情况,一个是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的,或者是块状工程像机场等,占用耕地70公顷以上的,或者一个项目占用耕地的比例达到了用地总规模的50%以上。这三个情况,都要求必须进行踏勘论证。同时,对土地使用标准要严格审查把关。对于超标准用地项目,或者还没有出台土地使用标准的行业用地项目,在预审阶段要开展项目节地评价,采取措施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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