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聚焦三农

农民进城买房给城镇化带来什么影响?

2016年12月09日 18:55来源:人民论坛点击量:0

近几年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众多农村青壮年涌向城镇,不仅给已婚家庭的稳定性带来巨大冲击,还造成了农村适龄男青年成婚难的窘迫。这一现象在河北农村尤为普遍。据此,本课题以此类现象较为突出的冀东、冀南等地随机选择了若干个自然村的男性青年进行问卷调查。在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后发现,上述地区不少“剩男”为改变自己在婚姻中的劣势地位,开始不顾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在县城购房来达到实现婚姻的目的。这种以购房为手段、以实现婚姻为目的向城镇大量移民的“新移民”现象及其对推动河北城镇化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河北省农村婚姻移民现象的产生原因及其表现

《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指出:未婚男性多集中在农村地区,且分布在各个年龄组。这份报告表明,农村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衡使得适龄男青年成婚难已成不争的事实。而河北省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省,这种现象尤为普遍。

本课题对710份有效问卷的分析显示,被调查对象年龄在25~35岁之间的占97%,其中单身和准备结婚这两项所占人数达44.6%;高达74.1%的人认为男性比女性难成婚,其原因主要是农村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调查结果还显示,由于越来越多出生人口进入适婚年龄,河北农村未婚大龄男青年也呈上升态势。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我国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的影响和长期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流动明显增加,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尤其是在河北的一些偏远农村,越来越多的女青年涌向经济发达的县城甚至外省打工,使其人际交往范围扩大,同时也拓宽了她们选择婚姻的空间,并由此造成她们所在家乡原本有限的婚姻资源大量外流。

此外,调查发现,由于有些地方婚龄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造成索要巨额彩礼、买卖婚姻的风气日益盛行,甚至出现“越是贫困偏远的农村,女孩子越是有外嫁的冲动,对男方要求条件越高”①的现象。不少女性把男性是否有能力在县城买房作为成婚的必备条件,从而使得男性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的男性成婚的压力越来越大,成婚所付出的经济成本也日渐增长。

调查显示,有28.2%的男性认为生活压力大、没钱是未能成婚的主要原因;47.2%的人认为“在城里没车没房,女孩子不愿意”是未成婚的主要原因。两项加在一起可以看出,由于物质方面原因而不能成婚者占了绝大多数,而选择缺乏志同道合等非物质原因者则是少数。高达57.9%的男性都认同在县城有房是结婚的必备条件。在调查中还发现,除县城有房的必备条件外,女方对较大数额彩礼的索要现象在当下河北许多农村地区也很普遍,并已形成相互攀比之风。处于婚姻市场劣势的适龄男性不得不通过在县城购房以摆脱婚姻困境,由此形成新的“婚姻移民”。

“婚姻移民”对推进河北城镇化发展所造成的影响

河北省城镇化背景下男性婚姻移民呈迅速上升态势。男性通过婚姻移民来改变自己在婚姻市场上所处的被动地位,以达到实现婚姻的目的。以河北农民现有的收入水平,很多人在县城买婚房实属不得已而为之,所承受的经济压力非常巨大。调查表明,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家庭占65.5%,其中,调查对象本人的年收入在1~5万元的占68%,而且来自打工所得收入占家庭收入的65%。现在河北省县城房价在3000~5000元的占60%以上,购房支出在10~50万元的占58%,其中来自父母积蓄的占40%,而父母年收入1~3万元的占44%。为了买房,有的花光了父母毕生积蓄,也有的在耗尽父母积蓄后尚需举债,还有甚者因此债台高筑,加剧了脱贫又返贫的现象。更重要的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这些被动的“婚姻移民”在成婚后仍有四分之一与父母同住,还有近三分之一在城乡间往返迁居。这种游走于城乡间的生活,使他们陷入既融不进城市、又回不了乡村的尴尬境地。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近几年来,农村适龄男青年为了解决成婚难问题,进城买房的人越来越多,从而使县城规模迅速扩大,人口快速增长,当地城镇化步伐大大加快。调查结果也表明,虽有近半数被调查者尚未在县城买房,但已买和准备买的两项加在一起也占到了一半左右,可见新婚姻移民已经成为河北农村城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是这种城镇化的发生地一般属于相对偏僻、落后地区;二是城镇化的主体是因实现婚配而被迫向城镇迁移的外延扩张型的“城镇化”,与以工业化和城镇来吸纳农村人口为前提的内涵渐进式的城镇化有本质区别。这种特殊形式的城镇化,必然会给农村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有序推进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

从农村社会的发展来看,首先,这种婚姻移民成本必然给这些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压力,这其实是一种以农村的更加贫困为代价的城镇化。其次,这种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农业劳动力大量外流现象,让许多村庄已经出现“空心化”、“老龄化”趋势,现在“婚姻移民”的出现,使得这一趋势更进一步加剧,其结果必然造成农村经济的凋敝及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凄凉。大批农村年轻劳动力外流,也意味着农村发展主体的流失。如果失去了青年人的参与,农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必然受阻,由此加剧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再次,参与这种特殊形式城镇化的主体的被迫性也会伤害到他们对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甚至给农村社会生活的稳定带来隐患。

从城镇化的推进来看,河北的城镇化率持续低于全国水平。如前所述,新婚姻移民一般多发生于河北省偏僻的欠发达地区,而这些地区城镇的工业化水平一般也都比较低,很难在短时期内对大量涌入城镇的婚姻移民在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提供平等的市民待遇。同时,作为婚姻移民中的不少人由于在知识结构、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局限性,使其在就业、生活方式以及观念等方面都缺乏融入城镇的准备。当他们仓促进城后,在既没有赖以生存的稳定职业、也缺乏归属感,而城镇又无力完全接纳的情况下,他们只能游走于城里和村里之间,处于不彻底的市民化状态。城镇化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城市空间扩张和城市人口数量扩大的问题,如果在城镇化进程中,不能为那些通过婚姻移民进入城市的人提供作为市民应该享受的各类公共服务,不能使其平等地享有城市户籍人口所享有的收入水平、消费模式,不能使他们尽快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市民,那么,这样的城镇化只能是一种不全面的城镇化。因此,推进城镇化必须保证人的流动与权利及福利的同步流动,否则就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而阻碍城镇化的真正实现。

实现“婚姻移民”与“人的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城镇化作为一个综合性概念,是一个以人为中心、以产业为驱动、实现人口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并形成规模经济,进而影响地域空间结构演变的完整过程。以婚姻移民为特征的城镇化虽然解决了这部分进城农民在居住方面的问题,但没有使其在生产方式、生活状态、行为习惯等方面实现由“乡村”到“城镇”的根本转变;同时,这种由农民自己负担进城成本,并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农村贫困化加剧为代价的城镇化,给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城镇化的关键。因此,能否引导新婚姻移民现象与实现“人的城镇化”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通过政府与进城农民的互动,实现由“转移人”到“提升人”的转变。从政府方面来看,首先要保证婚姻移民在法律层面上的平等权,即通过法律保证他们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和相应的公共服务,真正破除以户籍制为藩篱的各种界限和身份等级,才能使中国社会从一个传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这是实现“人的城镇化”的关键所在。同时还要积极为进城农民尽快融入城市创造条件,诸如安排就业、技能培训等,城市社区和用工单位也要与婚姻移民建立密切的互动联系,使他们能够在城市享受到完整的家庭生活、精神生活和娱乐生活,尽量避免被城市生活边缘化。这些举措无疑是对政府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考量。

从婚姻移民来说,虽然进城是出于无奈的被动选择,可一旦进了城就应该尽快适应现代城市文明生活,成为真正的市民。“实现从‘村’到‘城’的转变,具备相应的‘市民化能力’而融入城镇,最终实现从‘农村人’到‘城镇人’的转变”②。对婚姻移民来说,要实现这一融入,首先要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收入,这是在城市得以常住生存的重要基础条件,也是实现市民化的重要方面。婚姻移民要想获得在城市常住生存的经济条件,就必须充分认识提升自身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主动地借助政府搭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平台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在城镇的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生存发展能力,尽快形成融入城市所需的人力资本。其次,要超越原有以亲缘、血缘、地缘为主的农村传统型社会关系,尽快实现社会关系的重建,这是融入城市并最终完成由农民到市民这一转化的关键。婚姻移民应主动利用居住地的社区和已获得的职业岗位,扩大与市民的交往范围,加强与城市社会的交流互动,不断提升自身在城市社会构建现代型社会关系的能力,通过城市中的社会资源推动自身发展。再次,要开阔眼界,在价值观、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这是缩小城乡之间差距、消除因心理和思维观念上的不同而造成的城市原住居民对进城农民歧视和偏见的必要条件,也是婚姻移民克服自卑、逃避、甚至抗拒等消极心理,主动融入城市并获得城市接纳和认可的重要保证。

第二,城市与农村的互动,推进城乡一体发展。从河北省的具体情况来看,由于县域综合经济实力偏弱,经济发展较为缓慢,短时期内很难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涌入城市的婚姻移民提供相应的市民待遇,从而对城镇的接纳能力造成了新的压力,也给城乡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同时,城镇化的结果并不意味着农村的消失,即使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仍然有数亿人口生活在农村。但由于农业劳动力大量外流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造成的严重冲击,使农业、农村的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城镇化所要求的城镇人口所占比重的提高,一定是以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为基础的,没有农业的现代化,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二者是相互协调、不可分离的整体。因此,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实现城市与农村的互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首先,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县一级社会保障制度及相关配套的体制机制建设,尽可能将农村婚姻移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制之中,使其早日享有平等的市民权利;借助京津冀一体化的难得机遇,利用地缘优势,精心规划城镇布局和产业布局,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使城镇人口的增长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县城为中心、传统集镇为依托,形成新的经济辐射圈,探索为减缓中心城市人口激增所带来的压力和降低农村转移人口的生活成本新路径。其次,要重视迁出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应对农业面临后继乏人的危险。其具体方法:一是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盘活农民资产收入,让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生产和生活最有保障的资本和资产;二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并引导他们通过土地流转,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进而提高农业产业的利润水平;三是实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乡居民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能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保障,让城乡之间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使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共同促进。

作者分别为河北中医学院社科部副教授,河北中医学院社科部教授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