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2017年度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第八条“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建立健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申请,将其中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三级以上资质和良好执业信用记录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纳入备选库,并向社会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推进我市公共利益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市房地产局拟建立2017年度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请欲在我市从事国有土地上征收评估业务且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5时前持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到我处综合业务股(房地产交易中心1509室)进行登记:
1、申请审核表(附后);
2、工商营业执照(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4、机构代码证(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5、资质证书(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6、评估人员名单及从业资格证书(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8、工作简介(包括参加培训和评估从业、获取荣誉相关情况)。
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机构将纳入备选库并向社会公布,进入备选库的机构方能在我市依法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邓绍辉
联系电话:13873005533
岳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
2016年11月28日
附:岳阳市2017年度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申请审核表
岳阳市2017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 申请审核表 |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
资质等级 | 成立时间 | 营业范围 | ||||||
申请事项 | 本单位符合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各项条件,申请纳入备选库。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房地产局征收处意见 | 受理人 意见 |
经初步审查,该公司提交资料齐全真实,符合进入征收评估备选库条件。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 意见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负责人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市房地产局 市场监管科 意 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市房地产局 审定结论 |
局领导: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