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近期,新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第三期《民生建设督查专报》,对第三季度100项重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公示,对比来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进度相对靠后,如再无较大突破,则任务目标难以达成。自治区此前印发了《关于加快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农机办函〔2016〕84号),对提高效率、加快进度,切实推进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效果并不明显,现将各地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地务必把加快进度作为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截止11月下旬,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5.87亿元,使用比例47.7%,结算3.29亿元,结算比例26.8%(使用、结算比例均不含深松补助)。资金使用方面,进度超过50%的仅有伊犁州、昌吉州、和田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州最慢,仅为25.7%,克州倒数第二,为27.7%。资金结算方面,乌鲁木齐市、博州尚不足10%,乌鲁木齐资金使用进度和结算进度差异较大。深松完成642万亩,应使用补贴资金超过1.9亿元,但目前深松补助系统内登记仅为4600余万元,相差甚远。(详见附件)。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即将接近尾声,各地州要对县(市)加强督导与督促,完善措施,提高效率,尽快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特别要把资金规模大的县市作为重点,加强指导。要提高办理补贴申请、机具核实、信息录入等工作的效率,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推进资金结算常态化,提高补贴资金结算兑付效率,不得无故拖延。
年初,我局对各地实施敞开补贴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各地州农机管理部门对自治区确定的81个品目进行了筛选,确定了本地区的补贴品目范围,并部分实施了敞开补贴,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购机需求,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各地对已确定补贴范围内的所有品目必须全部实施敞开补贴,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在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媒介中向社会予以公开公示。
此外,仍有部分地区资金分配工作尚未完成,导致系统内分配的资金总量和中央拨付我区的资金总量不相符,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请各地认真核对辖区各县市资金分配情况。
新疆自治区农机局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