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华网福建频道
在莆田市仙游县龙华镇的国家级蔬菜种植示范基地,龙华镇爱和村村民林吓玉(右一)与其他村民一起将采摘的西红柿集中装车,她把自己的一亩多土地转租给某大型农业经营企业,同时还在该企业打工,每个月工资达到2500元左右。
福建省莆田市在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最大限度释放土地政策红利,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避免了土地的闲置抛荒。截至2013年底,莆田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4.4万亩,约占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