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聚焦三农

遵义市播州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2016—2020)

2016年11月21日 17:31来源: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点击量:0

遵义市播州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试点任务工作要求,认真建立台账,制定年度工作任务,重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创新,抓紧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我区2017年与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贵州省第二次城镇化推进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发展新路的决定》的安排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田园城市?乡愁播州”为形象定位,以建设“七个播州”为发展导向,结合撤县设区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以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为切入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管理等体制机制创新,走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生态文明、文化传承、五化同步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努力构建田园城市、和谐社区、绿色小镇、美丽乡村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二)试点目标

1.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政府、社会、个人三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扩大就业、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水平等手段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到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规模92万,城镇人口53.5万,城镇化率达到59%,努力实现约6—8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争取新增10万左右农村转移人口,新增城镇就业5—6万人。

2.城镇化发展模式趋于协调。到2020年,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城镇产业对就业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就业创业空间不断拓展,城镇特色更加突出;人文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等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科学合理的可持续城镇化发展模式得到全面实践。

3.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中心城区与遵义主城区同城化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持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突出“田园城市”建设,全面推行镇村联动“1+N”发展模式,优化镇村布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设全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4.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加快落实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放宽市场准入标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逐步建立低成本、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强化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土地退出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到2020年,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投融资、城市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二、主要任务及任务分解

(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和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系统建立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支撑保障机制,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并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培训,完善城镇化产业就业支撑能力,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全面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转得出、有保障、留得住”。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1)全面放开城区、建制镇居民落户限制。在中心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城镇居住房屋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得设置任何限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门槛。(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2)做实居住证制度。进一步做实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受灾救助、临时救助权利。(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3)健全人口信息制度。建立健全常住人口登记制度和人口信息台账制度,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实现人口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信息互联互通,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不动产、信用、卫生计生、扶贫、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2.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1)实施公共教育服务保障提升工程。按照92万城镇常住人口规模建设各级各类学校,按标准配备师资、教学设施资源;将市二十二中、二十三中搬迁出城区,新建区六小,进一步完善教育设施;扩大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落实农民随迁子女就近接受9年义务教育和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将随迁子女纳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建局、区教育局)

严格执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建设与居民人口相应的学校。(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建局)

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的范畴,对贫困家庭随迁子女入学实施资助,就读普通高中的减免学费。(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2)实施医疗保障提升工程。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以播州区人民医院为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根据92万常住城镇人口规模确定各类、各级医疗卫生设施、医护人员等的数量及规模,完善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区半小时健康服务圈;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农业转移人口聚居地的疾病监测工作,制定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方案。(牵头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3)实施社会保障服务提升工程。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局)

制定城乡一体的计划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障政策,健全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4)实施住房保障提升工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给予减免购房税费和相应优惠等方式促进入城农民购买住房,建立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体制机制;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完善住房租补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扩大保障面;确定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整治项目和范围,改善棚户区人口住房条件。(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建局)

3.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支撑

(1)依托产业园区建设增加就业。推进和平经开区、苟江经开区、苟坝创新区旅游景区建设,积极鼓励和引导能源、冶金、白酒、建材、食品、药品产业和旅游服务业向产业园区集中。(牵头单位:苟江经开区管委会、和平经开区管委会、苟坝红创区管委会)

(2)依托产业升级促进就业。按照经开区和产业园区带动就业5万人的要求,全力打造以铝及铝加工、白酒及特色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培育电子信息、新型建材、大健康、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四大战略新兴产业,推动商贸物流业和文化旅游业升级发展,增加城镇就业岗位。(牵头单位:区工经局、区旅游局)

(3)依托产城融合发展完善就业配套。严格实施《苟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和《遵义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镇各项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开发区与城区一体化发展,将开发区(园区)作为城区重要组成部分,配套完善居住、公共服务等相应功能。(牵头单位:苟江经开区管委会、和平经开区管委会、苟坝创新区管委会)

4.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

(1)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全民创业三年行动计划”、“雁归兴黔”计划、“双百工程”,“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等就业创业支撑政策落实方案。(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进芶江、龙坪等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试点建设,抓好“黔北记忆”等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项目建设,重点开展优先支持符合“3个15万元”扶持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创办微型企业。(牵头单位:苟江经开区管委会、和平经开区管委会、区人社局)

(2)加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强化企业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岗位技能培训责任,制定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的相关政策;制定“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使每一个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特别是80后、90后农民工,都能得到至少一次免费的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参与机制。提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业转移人口代表和委员的比例,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牵头单位:区委办)

5.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测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测算工作,结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外来人口结构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清单。(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2)明确成本分担责任主体。区人民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住房保障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督促用工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个人积极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应承担费用。(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3)积极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积极落实省、市两级政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的城镇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在城乡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增加专项经费投入,并保障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二)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持续推动播州区与遵义主城同城发展,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资本要素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推进实施镇村联动“1+N”发展模式,推进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1.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发展建设。突破腹地限制,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按照“东跨、西控、北接、南拓、中提升”的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方向和重点,突破腹地限制,做大做强中心城区。

(1)东跨组团以影山湖、苟江、三岔为主战场,加速周边区域规划建设,强力推进市二十一中、二十二中、区文体综合中心、苟江物流新城等项目建设,积极配套完善路网、学校、休闲、文体及商业设施,形成宜业、宜居、宜游的城市新组团。(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建局、区教育局、文体广新局、苟江经开区管委会)

(2)北部组团以桂花桥为主战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高标准、高规格共建遵义南部新区,实现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共建共享。培育壮大商贸物流、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建成遵义南部城区最活跃的商贸经济区和人群集散地,提速同城化进程,全面融入遵义主城区。(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建局)

(3)南部组团以以播南为主战场,高品味做好城市规划,在功能配套、业态布局、空间发展上要有突破性和引领性,稳步与三合实现同城化。(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住房城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4)中部组团以南白为主战场,旧城改造提档升级,实施老城区环境整治、交通疏导、小微循环路网改造工程,建成功能齐全、生态宜居、文化浓郁的和谐城区,提升辐射带动功能。(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住房城建局、区公安局)

2.创新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1)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托区国有土地交易平台,通过产权流转、抵押贷款和市场交易,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牵头单位:区国土资源局)

(2)建设城乡统筹的资本要素市场。利用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信贷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向的水利、农村公路、新农村建设项目、农村土地整治、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等项目。(牵头单位:区农业发展银行)

通过农户联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解决农民信贷资金需求。(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3)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就业合同制,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民工休假、培训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以大型企业为依托,培育扶持一批农村劳动力骨干培训基地,打造劳务品牌。(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4)加快推进镇村联动发展。鼓励农民围绕小城镇主导产业发展提供配套、原料和人力支撑,探索落实贵州特色就地就近城镇化发展路径。(牵头单位:区工经局、区人社局)

依托小城镇市场资源、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3.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作

(1)强化住房保障。积极探索移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住廉租房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把扶贫生态移民房重点布局在城镇、园区,提高城镇人口比重;进入中心城区、“5个100工程”规划、产业园区安置的扶贫生态移民住房,按人均15—20平方米、户均80—120平方米标准,实行统规统建;进入小城镇安置的扶贫生态移民自建住房,执行户均建房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牵头单位:区移民局、区住房城建局)

到2020年,解决生活在深山区、石漠化地区的1.8万贫困人口移民问题。(牵头单位:区移民局)

(2)强化土地保障。保障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用地需求,区国土资源局在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时计划单列,优先保障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搬迁项目用地。(牵头单位:区国土资源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减免办理农地转用,征用土地等新增建设用地有关税费。(牵头单位:区国税局)

建立健全扶贫生态移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扶贫生态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转包、出租、转让,收益归原农户所有。(牵头单位:区农牧局)

(3)积极引导生态移民转移就业。对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申报的产业项目,相关部门在项目、政策、资金上给予相应倾斜安排;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的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牵头单位:区移民局)

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扶贫生态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牵头单位:区地税局)

扶贫生态移民新创办和以吸收扶贫生态移民就业为主的新办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金融办)

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扶贫生态移民倾斜,优先安排“4050”移民人员和就业困难的家庭成员;鼓励企业招用移民中的“4050”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三)积极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新型城镇建设研究,建设人文城市,增强历史人文魅力,全面提升城镇内在品质;建设绿色城市,顺应现代城镇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推动城镇绿色发展;建设智慧城市,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1.着力人文城市建设

(1)加强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苟坝村、乌江村传统村落的实施保护与管理;积极推进乌江坪塘村、新民镇中心村等21个村寨申报全国传统村落,并对具备条件的古村落组织调查、评估和新一轮申报。(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建局)

提升城镇村落文化内涵,发展创意、旅游等文化产业,办好民族节庆、文艺表演等活动。(牵头单位:区文体广新局)

加快推进苟坝民族文化旅游村和苟坝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促进民族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牵头单位:苟坝红创区管委会、区旅游局)

(2)增强非物质文化传承与创新。建立健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积极推动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名录的申报工作,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的传播和展示,在平正乡建设仡佬族乡博览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场馆,打造仡佬族踩堂舞传承基地、平正乡仡佬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仡佬族吃新祭祖习俗保护地;在全区挖掘、保护黔北花灯戏、黔北曲艺、黔北木雕、黔北石刻、枫香花茂土陶制作技艺,培养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艺术人才,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在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区文体广新局)

(3)强化城镇风貌建设。加强风貌规划编制,强化自然立体的山地特色城镇景观,实现山水风貌与城镇布局和建设的有机融合。划定黔北文化、土司文化、民族文化等文化风貌区,突出播州区地域文化元素对城市风貌发展方向的引领作用,彰显播州区文化的多元性,提升城镇品位。(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建局)

2.强化绿色城市建设

(1)推广绿色低碳建设理念。加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加强公交枢纽、步行道、自行车道、休闲步道、人行过街设施等建设,发展城市慢行系统,倡导绿色出行;依托遵义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争取建立低碳研究中心和碳交易公共平台,同时创建尚嵇镇和鸭溪镇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建局)

实施好播州区洪关风电项目、团溪风电场项目等,力争到2020年风电总装容量达到20万千瓦;依托鸭溪酒业和茅台白酒产业做大白酒及配套产业集群,做强生物质能产业。力争到2020年,生物质燃料产量达5万吨。(牵头单位:区工经局)

(2)构建城镇绿地生态系统。坚决守住赤水河流域、乌江河流域,以及偏岩河、乐民河等河流的山体水体生态红线。(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搞好交通干线绿化,重点推进兰海高速、贵遵复线、杭瑞高速、遵赤高速、西南环线等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带和黔渝快铁、川黔铁路沿线绿化带建设,大力推进乡村公路绿色化建设,努力将城乡道路建成道法自然的生态路、景观路,力争实现裸露泥土植被全覆盖;抓好乐民河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抓好象山森林公园建设,加快建成一批森林公园、山体公园和湿地公园。(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