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财政局十分重视农业补贴资金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多举措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及时拨付补贴资金3300余万元,全县29万余亩耕地得到农业保护补贴,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
一、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一是为确保试点改革有效推进,财政和农业部门组织召开了全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会议,就补贴政策、部门信息对接等工作进行了会商及布置。二是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制定本县实施方案。明确农业、财政、乡镇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以及时间节点要求等。三是由农业部门牵头,引进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县耕地进行确权登记,以确权的面积计入补贴发放标准,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计发面积的准确性。三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执行新政策与老政策的口径解释等工作,将“三项补贴”调整政策以张贴宣传标语等的形式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确保调整完善后的“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及时拨付地力保护资金。一是面积核实到位。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统一政策界限,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确地实测面积、承包村组机动地面积以及流转耕地面积、扣除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后的补贴面积需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对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及农户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做出调整和变更。二是及时拨付资金。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数据,将资金拨付到乡财“一卡通”发放资金专户,直接发放到农民个人补贴账户。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各乡镇(场)根据核准的可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数额等,核定到村、组、户,并在乡镇、村(居)两级公示,及时对农户的姓名、承包地面积及补贴标准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公平、公正。二是手续审核到位。规范申报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对农户申报的种粮面积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对农民补贴信息系统上的资料进行完善,实现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四环节衔接有序,准确无误。三是联合监督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三项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农业“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转自:http://www.mof.gov.cn/xinwenlianbo/jiangxicaizhengxinxilianbo/201611/t20161117_24605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