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在两会提案中建议,在全国各地的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中采用招拍挂的公平竞争机制,以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起到积极的正面的作用。
李晓认为房地产市场投资开发的整个链条中,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整备处于上游环节,是整个开发建设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事关重大并不应该成为长期为国有房地产企业垄断经营的理由。土地一级开发与其它环节的投资开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因而应该引入充分竞争机制,非国有房地产或工程建筑类企业,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前提下,也应有平等的机会进入这一禁区。目前,在北京以外的一些省市已有所政变,但在北京这样的首善之区,却仍沿用着改革早期的章法行事,显然已经不合时宜,应该深化改革。
长期以来,土地一级开发都由国有房地产企业垄断经营,尤其是以本地的国有房地产企业为主,这在全社会参与房地产开发早期,由于存在实力、经验、资质有所不足的实际情况,政府出于对土地一级开发的质量有较高要求,把它委托当时资金实力相对较强的国有房地产企业,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也是正确的选择,但在非国有房地产企业早已壮大起来的今天仍墨守陈规,就不再具有合理性了。业界普遍认为这当中更多的是地区,部门利益的一种独占,具有过于浓厚的行政干预色彩和明显的垄断倾向,对于同处于一个行业的非公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显失公平。
另一方面垄断经营极有可能使开发效率偏低,成本增加最终导致土地上市价位大幅提高,传导到最终的房价必然是节节高。而引进竞争机制打破资本所有制限制,就可以使以上弊端有所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起到积极的正面的作用。为此,我建议在全国各地的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中采用招拍挂的公平竞争机制。赋予非国有房地产企业承担总包或分包的全面平等权利。使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在今后逐步做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不再偏废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