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出台《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奖励办法》,对重点工程涉及区域、地质灾害搬迁点、易地扶贫搬迁点、灾后恢复重建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退出给予退出奖励。
一是两补机制——对自愿退出颁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有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宅基地等五类情形实行有偿退出,给予地上房屋、宅基地退出双补偿,并对符合申请新的宅基地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每户给予3.2万元补助。
二是激励机制——对自愿退出全部合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自愿放弃申请,并承诺不再申请农村新宅基地的,到该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给予房屋补偿上浮20%、购房奖励等政策,并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自愿放弃申请的,再给予1万元/户的奖励。
三是社保机制——对自愿退出全部合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自愿放弃申请,进城入镇符合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选择500元/年以下档次缴费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选择500元/年以上档次缴费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记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四是房补机制——对“一户多宅”且未颁发土地使用证的多宅部分等三种情形的,实行宅基地无偿退出,但给予地上房屋补偿,最大程度维护群众物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