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农[2016]166号)文件精神,今年我街道补贴面积8260亩,标准为每亩30元,总金额247800元,现扣除每亩水稻保险金2.4元,实际补贴标准为每亩27.6元,总金额227976元。
请各村(社区)认真核实播种面积,名单要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并拍照留底,保证资金发放到每位农户手中。农户承担的2.4元水稻保险金,各村(社区)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签字同意,方可从补贴款中代缴,并将该签字文件予以存档保存。
附:2016年三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表
营前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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