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印发了关于抓紧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通知根据省市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确定了高陵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标准。
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关于抓紧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抓紧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16〕1522号)要求,现将我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宣传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全区范围内将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量规模经营,本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街镇要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做好新老口径的解释工作,做到平稳过渡,维护种地农民的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
(一)补贴标准
根据中省市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经综合测算,补贴标准为73元/亩。
(二)补贴依据
今年7月份,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承包农业耕地面积调查的通知》(高农政发〔2016〕121号),对全区农业耕地面积进行了调查。各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以上报的“实际农用耕地面积”为准。
(三)发放流程
1、以村组为单位,登记《2016年高陵区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到户表)》,需组长签字确认。
2、各行政村对村组补贴发放清册进行审核汇总,形成《2016年高陵区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村汇总表)》,需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
3、各街镇对各行政村汇总表进行审核汇总,形成《2016年高陵区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汇总表(街镇汇总表)》,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4、补贴发放清册、村汇总表、乡镇汇总表,一式四份,两份用于村级公示及留底,其余两份及电子版于11月9日前分别报区农林局农业科、区财政局农财科审核。
5、资料审核通过后,各街镇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在各村委会办公地点,对《2016年高陵区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到户表)》(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自11月11开始,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分别设立监督电话,各街镇也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将电话同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街镇要注意保留公示照片,于11月17日前将照片电子版报送至区农林局农业科(glnl2012@163.com)。
6、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会同区农林局,通过“一卡通”将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街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核实实际农用耕地面积的数据。各街镇和村组要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
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将会同纪检部门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联系(监督)电话:区农林局86922492 区财政局86910557
转自:http://www.sxny.gov.cn/templet/gaoling/showarticle.jsp?id=558982